路白薇去参加同学聚会。
都是初中同学,十年未见,大部分人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难跟路白薇记忆中的模样重合在一起。
“思淼变成大美女了,哇,你老公也是仪表堂堂。恭喜啊,到时候请我们喝喜酒。”
“听说林安通大学一毕业就结婚了,现在都二胎了。”
“班长,你怎么发福成这样了?也该减减肥了啊哈哈哈哈。”
路白薇重新加了几个同学的微信,都是跟她一样,留在北城打拼的同学。
什么时候有空了,私底下可以再聚聚。
“白薇,你的感情有进展了吗?你怎么没跟洛榆一块儿过来?”
路白薇笑容微淡,“还没有。”
她自动规避了后一个问题。
那人连忙三言两语带过这个话题。
路白薇已经很久没有听到“洛榆”这两个字了。
上次听到,还是在过年的时候,妈妈说:“你洛叔叔把房子卖了,搬走了。洛榆走后,他跟你刘阿姨分开了。”
聚餐结束,路白薇和杨思淼几个人一块从包间出来。
杨思淼落落大方地跟其他人攀谈,路白薇在看手机,查回去的路线。
就在这时,她发觉裤脚有拉扯感。
低头,居然是一只小狗。
小狗咬着她的裤腿,可怜兮兮地扯了扯。
“好可爱的小狗,这么干净,应该不是流浪狗吧。”
杨思淼蹲下身,想摸摸它,可它却灵巧地躲开。
小狗迈着小短腿换了个方向,又眼巴巴地望向路白薇。
杨思淼捂着嘴笑,“白薇,它好像很喜欢你。”
小狗眼睛水汪汪的,毛发蓬松干净,看毛色有点像哈士奇。
“我今天回家带了炸排骨,可能身上还有香味吧。”路白薇摸了摸小狗的耳朵,“我坐地铁回去,先走了。”
“拜拜,你路上慢点儿,到家了在群里发个消息。”
“嗯。”
路白薇转身离开,没想到,那只小狗居然屁颠颠地跟了上来。
她站在路边等红绿灯,小狗就坐在她脚边,跟她一起等。
路白薇翻遍全身,没找到能喂它的零食,“你回去吧,回去找你的主人。我家里已经有多多了,不能收养你。”
小狗急得团团转。
可他的主人就是她啊。
绿灯亮起,路白薇正要过马路。
她对小狗摆手,“回去,别跟着我。”
小哈士奇耷拉着耳朵,目送她离开。
路白薇回头看了眼,啧啧称奇,“还挺通人性。”
可惜她家里养不了这么多宠物了。
而且这小狗一看就是有主的,她总不能抢别人家的宝贝。
天色越来越暗,路上的车辆也渐渐稀少。
跑到没人的地方,小狗身上散发出一阵微弱的白光。
白芒过后,原地出现一个狼耳黑衣少年,个子不算高,皮肤很白,青绿色的眼瞳。背后还有一条大大的银色狼尾。
少年摸着自己红透的耳朵,一颗心砰砰直跳,满腔惊喜。
刚才、刚才主人摸了他……
这还是他们第一次有肢体上的触碰。
真好。
如果能再摸摸他就好了。
附近传来脚步声,少年连忙掐了个指诀,身体便逐渐变得透明。
他旁若无人地从角落里走出来,却无人看得到他。
就连监控拍摄下的画面,都没有他的身影,只留下一层若有似无的波纹。
少年循着追踪术法的指引,朝着路白薇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晚上,路白薇又做起了怪梦。
梦里是修仙世界。
她梦见自己是天生剑骨,至纯至净的冰灵根。
出身于小山村的她,被修仙门派收入门下,苦修无情道。之后凭借着卓越的天赋和不懈的努力,成为了天下第一剑。
人人尊称她为“冰灵剑圣”,“冰灵剑仙”。
山下常有妖魔作恶,她便下山降妖除魔,解救无数百姓于水火之中。
路白薇醒来,刚睁开眼睛,满脑子都是“完了完了”。
现在她对这种五个字的称呼很害怕好不好。
先前是“阎君泰山王”,“魔天教教主”,这下再来个“天下第一剑。”
万一让她遇见一个修真界穿来的人,还是跟她有仇的什么妖王,魔尊。
对付不了,真对付不了。
她现在又没有灵力,没有修为。
人家挥挥衣袖,她就直接变成渣渣了。
“妻主,您怎么了?”
秦齐贤昨夜累坏了,今日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