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老板,你的旅馆今晚还有没有空房?”他抬头问道。
“空房?”马老板想了想说,“有倒有一个双人间,两张床的。你们原来订的是一张床的单人间吧?”
“对。”李迅翰迟疑了一下,说,“能不能,给我们换成两张床的?”
“可以啊。现在好像还没人预订。”
听马老板答得那么肯定,李迅翰自己倒迟疑起来了。他问自己:辛笛儿会跟他同住一间旅馆吗?他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对马老板说:“马老板,让我再想一想吧。”
“好。在我把你们接到旅馆之前,没人打电话来预订,你还可以换。”
他跟辛笛儿又是什么关系?朋友?他们已经有近一年没联系了。恋人?那得前面加一个“前”字——他们一年前已经分手了……
李迅翰比辛笛儿早一年进抗害上海分公司,在施工部当项目工程师。辛笛儿一进公司,由于面容姣好,身材高挑,马上就吸引了全公司男性员工的眼球。但大家都心知肚明,辛笛儿是“迈克的人”。许多想追辛笛儿的人,也只是“有那个贼心,没那个贼胆”。所以辛笛儿白天风光,晚上寂寞。然而,他李迅翰却不顾这一套。
一个周五晚上,迈克请公司的部门经理到他的公寓去聚会。李迅翰不是经理,本来聚会没他的份,可施工部经理张海明和副经理在工地有事脱不开身,迈克就让李迅翰代替。可聚会还不到一半,迈克接到一个电话,临时有急事,聚会不到九点就结束了。大家从迈克家里出来,各有各的去处,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都打的走了,最后剩下李迅翰和辛笛儿两人。李迅翰不是经理,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群”。辛笛儿没人敢请,这让她领略到“高处不胜寒”的苦楚。辛笛儿感到无聊,正准备叫一辆出租车,自己一人到徐家汇的东方商厦、港汇广场等去逛商店,这时,李迅翰上前,犹犹豫豫地对辛笛儿说道:“Cindy, 晚上有事吗?”
李迅翰的举动让辛笛儿感到新奇。李迅翰从长相到工作各方面都不出众,平时他们也就是在办公楼内碰面时打打招呼。辛笛儿对他了解不多,只是知道他为人和气。但是,他今天主动上前打招呼,忽然让她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女人的价值。她倒要看看,在这个不出众的李迅翰面前,自己的价值有多大。她漫不经心地说道:“没什么特别的事,今天本来就是参加老板的聚会的嘛。”
“我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李迅翰小心翼翼地说。
真没劲儿,辛笛儿心想。但她嘴上只轻轻地“哦”了一声。
“我们一起去新天地吧?”李迅翰惴惴不安地说道,语气中几分兴奋。
“新天地”是指黄陂南路、兴业路一带的酒吧区。这里原是一片工薪阶层居住的、拥挤不堪的老石库门房子,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旧房改造,居民多数搬走,石库门老房子便被改造成颇具特色的酒吧,渐渐变成了“上海最时尚的地方”,成为上海白领夜生活的好去处。
“没意思。办公室里看的是这群人,酒吧里看的还是这群人。”
“那到衡山路喝咖啡吧?”
“你刚才在老板家还没喝够哪?今晚还想不想睡觉?”
“不睡觉也没关系啊,明天又不用上班。喝完咖啡再到迪厅去蹦迪,怎么样?我听朋友说,延庆饭店的迪厅就很不错。”李迅翰忽然大胆起来。
辛笛儿到上海已经有一段时间,早已想去迪厅蹦蹦,就是没人请,不好意思一个人去。但是,她不能让李迅翰摸透自己的底,就说道:“哼,老板家的洋餐没什么好吃的,我现在肚子还饿着呢,哪儿来的力气蹦?”
“那就先去饭馆吃饭?”李迅翰开始泄气。
“好啊!要去,就去一个有品位的。”
听了这话,李迅翰半喜半忧。喜的是经过几次试探,自己终于对上了辛笛儿的口味;忧的是辛笛儿的后半句话——品位,品味就意味着钞票。他用手碰了碰自己上衣口袋里的钱包,里面有500元现金,还有一张“银联”现金卡。他狠了狠心,点点头道:“好!你说去哪里?”这次,他不再自作主张,而是下定决心,辛笛儿要去哪儿就去哪儿,不管消费多高。
这时,一辆出租车在路边停了下来,司机摇下窗玻璃,喊了出来:“两位,要车吗?”
辛笛儿说:“要。”伸手拉开车门上车去。李迅翰也忙在后面上车。
“两位,去那里?”出租车司机问道。
辛笛儿说:“我们要去吃饭。请问哪儿环境不错?”
司机听出辛笛儿的外地口音,张口说道:“哪里环境好?这个时候,哪里比得上东方明珠旋转餐厅!可以看全市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