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远没住在广安寺后山上,那里清净
,有利于养病。”福康道。
“殿下,夏紫鸢养的母蛊真能医治阿夏的病?”顾明秀道。
“原则上是这样,修远曾经在苗疆住过一段时间,与当地土司关系甚好,他了解一些苗人养蛊的知识,子母蛊原是一种契约,契约一旦成立,就要同生共死,那日阿夏骗紫鸢子蛊已经剜出,夏紫鸢极有可能回去就将母蛊自身体里驱离”
“可阿夏的子蛊不是还在体内吗?若她驱离母蛊,子蛊会不会……”
“修远在想办法。”福康道:“放心吧,阿夏早想到了这一点,就算她驱离母蛊,也不会有事的。”
“想办法?什么办法?是解除血契吗?”顾明秀道。
福康讶异道:“你知道血契?”
前世顾明秀住在庄子上时,看过一本杂书,里面就有关于苗疆养蛊人的记载,血契一般会出现在有夫妻关系的两个人,血契一旦订下,若有一方背叛,其中一方可以激发体内之蛊,让对方痛苦万分,甚至蛊虫会在体内暴亡。
但如果血契不是两人心甘情愿订下的,其中一方激发蛊虫,另一方蛊毒发作之后,以其心爱人之血可缓安抚蛊虫,甚至解除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