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2 / 2)

免除无辜老人小孩死刑,但是却对主谋犯人非常残忍,除了凌迟腰斩车裂等血腥酷刑,还非常盛行火刑。

在陈堂主的提议下,荣帝选择了看起来不那么血腥,但是却非常折磨犯人们的火刑。

所谓火刑,就是将犯人们集中押送火场,火场会设有专门执行火刑的大木屋,将所有犯人用铁链绑了后集中关进大木屋里,再浇上大量火油连同木屋和犯人们一起烧成灰烬,连一片尸骨都不会留下。

一场火刑下来往往费人费物又费力,真要说的话,比起其他简单粗暴的酷刑来说一点也不划算,但是在大荣国却非常盛行。

在大荣国,火即代表正义之剑,用火来消灭罪孽非常具有象征意义,如果有不明原因的火灾发生,往往人们会认为是受灾的人们做了什么坏事,才会天降大火来惩罚他们。

其次,是因为被火活活烧死是最痛苦的死法之一,因为,往往不会被一下子烧死,犯人通常要长时间承受被火烧的剧烈痛苦,因此用来惩罚罪孽极其深重的犯人非常适合,就有很多犯人,一听说要接受火刑,常常吓得在押送火刑场的路上,就选择咬舌或是割腕自杀,就是为了免受火刑之苦,这种事发生的多了,押送这种犯人的官差们都会特别注意。

然后就是,死无全尸,对于犯人来说是一件非常耻辱的事情,更何况,火刑还是直接将犯人化成灰烬的这种程度。在大荣,人们对于“保全尸”非常有执念,对于无全尸者,往往都不能直接入祖坟。

而火刑,就是专门为了打击重刑犯们仅剩的最后一点体面。

最后是,火刑非常具有观赏性以及宣扬性,特别适合用来震慑心里藏有不轨之徒。

当然,在大规模整顿大荣朝堂内部老鼠屎之前,乘机作乱的两小国,是他齐越首先要收拾的对象!

夏家满门被处以火刑半年后,旱灾与战乱终于被成功解决,但两重大危机解除后,荣帝回过头来复盘夏家通敌叛国一案,才意识到,此案当时确实判的太过于急躁以及轻率。

若按正常流程,本至少该花费半月时间对此案进行梳理调查,应该要对信件笔记等物证进行细致的辨查,也应该对人证进行更加深入的调查,以此杜绝任何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但事已至此,早已为时已晚。

荣帝自己亲自审的案判的案,他又该如何主动拉下脸面来重新彻查此案呢?更何况,才刚尽举国之力打赢胜仗,平息旱灾,朝中局势尚不稳定,当务之急,是处理更加急迫的事情。

以此为借口,夏家一案的复查一事,便就这么封尘了十八年之久。

其实当年荣帝也并非单纯因为认证物证具在,以及为尽早扭转战事形势的需要,才不多加深查此案,就轻率审案判案,而是,在荣帝心中,本就对夏家家族根源有所猜疑。

夏尚书刚被逮入狱那会儿,荣帝本是想亲自见见他的,毕竟,在那之前,夏尚书是荣帝最信任的心腹之一,夏尚书才能卓越、为官清廉、心存百姓,但最让荣帝欢心的是他的忠心耿耿,所以,一直以来荣帝其实是极为信任他的。

夏尚书本是先皇的心腹,先皇病重后,就命令他所有信得过的心腹爱臣都全力拥护当时还只是太子的齐渊,护他顺利登上皇位,并且辅佐他稳固大荣的江山。

既是父皇的心腹大臣,齐渊自然一直对他们都信任有加,未曾有过任何猜疑。

但是,夏尚书被抓入狱后不久,郑丞相忽然才敢把他了解到的,一直埋藏心里很久的,关于夏尚书夏氏一族根源很蹊跷的事上报于荣帝。

荣帝听完后,原本对夏尚书的信任却因此产生了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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