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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集 比不能在一起更难(1 / 2)

爸爸出国去了,妈妈也在外地,为了不让他们担心,电话里我什么也没说。况且有谭天陪着我就足够了,胜过任何人在身边。

谭天每天一大早就会过来看我,给我买我爱吃的生煎包、锅贴这些在食堂里吃不到的早饭。上午他去学习忙项目,中午一到饭点就带着一碗骨头汤和两个小菜过来。以前我以为他不会记得我爱吃什么这种小事儿,但是这些天他带过来的菜全部都是我爱吃的,而且菜里不仅没有辣椒,连葱姜蒜这些我不喜欢的佐料也都没加。豆沙包就是豆沙包,明明全部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却就是不挂在嘴里。

我盯着面前一盘香喷喷的红烧带鱼,问:“你这些天是在哪里买的这些菜?不像是食堂里的,也不像是校外饭店的外卖。”

谭天好奇的看了我一眼:“你怎么知道不是食堂的也不是饭店的?”

“食堂里的带鱼都切长块,鱼身上银色的皮从不刮掉。校外那几家饭店我都去过,他们烧的带鱼一般都会放辣椒点缀,葱姜蒜更是必不可少。可是这盘鱼带着葱香味儿,却不见葱,吃不出鱼腥味儿,却不见姜,不会是门外那几家小饭店的手笔。” 我说着又舀起一勺骨头汤说,“还有啊,这骨头汤香味浓郁,色泽白润清亮,材料肯定很新鲜,炖的时间也足,像是砂锅小灶做出来的。”

“哎呦,不知道的人听了这番话,一定会以为你是大厨呢。哪知你是王语嫣翻版,理论知识是行家,真枪实干一点儿都不会。” 谭天笑呵呵的挖苦我。

“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吗?我奶奶厨艺很好,我家保姆张阿姨也是有厨师证的,我从小耳濡目染,只是现在暂时用不上所以没机会学罢了。” 我头一扬不以为然的说, “以后需要时,肯定能练就一手好厨艺,到时候你来鉴定。”

“好,那我可记着了,我掰着手指头数,看到哪年能吃上你做的饭。” 谭天笑呵呵的在我鼻子上刮了一下说,“不知道我一双手够不够数得过来。”

“你别门缝里看人,等着瞧。”

“不过你观察得很仔细,的确猜对了,这些菜都是我买了让人帮忙加工的。我们实验室看门的大爷在校外附近住,他老婆是省府大楼食堂的帮厨,是本地人,我想她做的菜肯定比较符合你的口味,果然你都喜欢。” 谭天说着把汤从保温桶里盛出来递给我。

“你为什么突然变得这么细心周到了?” 我的眼睛也像手里的这碗汤一样冒起热气来了。我经常觉得谭天粗枝大叶的,但有时候他细心起来又令人惊叹,让我捉摸不定。

“你这一枪戳得挺深的,伤到了经络韧带和一部分骨头,你得多吃点才能早点把伤养好啊。” 谭天觉得我问得如此多余,“再说,你爸妈都不在,也没人给你送饭。”

我对他中规中矩的回答不甚满意,转了转眼珠子引诱他说:“哦,你是不是想着把我照顾好了,立下一功,将来去见我爸妈时能加点分?”

这还是我第一次主动谈起我们的将来,自从谭天给了我那根定海神针后,对将来的想象自动就变成代码输入了大脑,成为恋爱程序的一部分。

“就你脑筋多,我可没想这么多。” 谭天满不在乎的笑了笑说。

我知道谭天说的是实话,就他这榆木脑子豆沙包的心,自然是不会联想到这层的。只是我暗自希望他会为了将来给我爸妈留下好印象而做点努力,那么哪天我若真要背水一战时也更添些底气。

脚上的伤很疼,医生说止痛药不能吃太多,所以只有晚上睡觉前才吃,白天就尽量忍着。谭天为了帮我分散注意力,一有空就会陪我聊天讲故事。他的阅读量很大,读书的视角也与我不尽相同,即使一些我读过的书,听他讲来却也领悟到别样洞天。

“你知道在《倚天屠龙记》里我印象最深的是哪个角色?” 谭氏评书开始广播了。

“不是赵敏,就是周芷若,要不就是你羡慕张无忌的九阳神功。”

“都不是,读完书后我最佩服的那个人是光明右使范遥,又叫苦头陀。” 谭天说着冲我眨眨眼睛。

“他?大致记得他为了潜入蒙古阵营自毁容颜,还装哑巴,教赵敏武功。” 我使劲儿回忆着书本里着墨并不算多的范遥这个角色,疑惑的问,“他武功比不过张无忌,也就跟杨逍平手,威望也不是最高,更不是你喜欢的胡斐那类狭义之人,你为什么佩服他?”

“他身上有常人很难做到的两点特性。一个是蛰伏,他是个目标坚定的人,为了实现目标能够忍常人所不能忍。他毁容装哑,潜伏敌营二十年,而且这二十年里无论他在蒙古的地位如何节节攀升,都没有忘了初衷。” 谭天从容不迫的分析,娓娓道来,“另一个特性就是苦中作乐。这个特性看似不那么起眼,但是我认为比任何品质都重要。他称自己为苦头陀,他蛰伏的二十年里,身心都受了很多苦。如果换成像张无忌、杨逍这样一本正经宁折不弯的人,怕是早就得抑郁症了。正是他处处带点小不正经的顽皮化解平衡了他生活中其他的苦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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