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沈霏订婚后,曾去过她家两次。
第一次去沈霏家时,我曾在她的房间扶起翻倒的垃圾桶。
垃圾桶是被雪花打翻的,那是一只她很喜欢的猫,也是我很喜欢的猫。
我在收拾垃圾桶时,在里面翻到了折起来的安眠药说明书。
从它的折痕来看,显然丢掉它的人没有翻开阅读过。
那时我就知道沈霏购买安眠药的事。
第二次去沈霏家时,就是她离开的那天。
在沈霏平日放方糖的那个柜子顶上,我看见了。
被藏在深处,却露出一角,只剩三粒的安眠药片,我也拿起了它。
那时的我知道了一切。
特意调开的佣人,紧张的表现,多次催促我去休息。
审讯一开始的我并不知道刀的存在。
因此对于沈霏令我昏睡的真实目的我也并不是很清楚。
我下意识的隐瞒了我曾发现安眠药这件事情的存在。
为什么这么做?
我也无法解释。
我知道陈默为什么在发现刀之后一口咬定是他想杀我,因为他爱沈霏。
他不想让沈霏死后还要背上那种名声。
我并不会因为他的行动而产生任何情绪上的波动。
真正让我感到难受的是沈霏她想杀我这件事。
然而,安眠药的事情警方还没查明,我就又陷入了更加不利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