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头的金银首饰格外晃眼。
可这少女相貌平平,五官也不够立体,如此穿着实属难看。
听小莲说,陆大小姐爱出风头,总把自己装扮的花枝招展的,这么一看,想必就是那嚣张跋扈的陆大小姐了。
本在砸门的春桃见到陆雨好好的站着,顿时替自家主子心生不满,便故意找茬道:“怎么开门这么慢?!外面日头这么毒,把我们大小姐晒着了,你担得起吗?!”
“怕晒?”路朝颜冷冷瞥她一眼,道:“那别出来啊。”
春桃一愣,心想这二小姐怎么变了性子,之前可是骂不还口的。
陆大小姐也愣了下,但并未多想,只不耐烦的说:“吃错药了吧你?春桃,等会儿再让大夫给她开帖治脑子的药!”
说完,她又觉得外面的确挺晒的,便举步走进房内,随后端着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道:“我来是要再叮嘱你几句的,云公子等会儿会回来,未免让你这下贱的玩意儿污了贵客的眼,你就给我老老实实的呆着,不许走出房门半步!否则,我就撕烂你的脸!”
原来,还是为了那相貌雅俊的贵客。
路朝颜“噗嗤”笑出一声。
这下,陆大小姐是真恼了,怒喝道:“你笑什么?!”
路朝道:“笑你啊,我的好姐姐,看来你是真的怕我会抢了云公子的心呢!也是,毕竟我长的,比你好看啊!”
“你!”陆大小姐气的说不出话来,拿手指着路朝颜,浑身打颤。
见此,路朝颜十分开心,脑筋一转,又故意贱嗖嗖的说:“其实,说句实话,我对云公子,也是很爱慕的!要不,等云公子回来了,我就去跟他讲,我对他的一片心意,天地可鉴!日月可证!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一个,那就是与他双宿双飞!”
她说的正起劲,突然见对面几个人面色具是大变。
陆大小姐望着门外的方向,勉强扯出了一个笑容:“云,云公子。”
路朝颜:“……”
要不要这么倒霉?!她牛皮还没吹完呢,正主就来了?!
她缓缓转过身,入目一片白色锦衣,其上用银线绣着云雷纹,另外在腰间处,还挂着一把古朴的长剑。
瞬间,路朝颜的心肝脾肺全抖了三抖。
她本以为,所谓的云公子不过是个寻常百姓,却不料,竟然是修仙大派──清风门的得意弟子。
这清风门素来将除魔卫道视为己任,对自家的弟子也就要求的格外严格,之所以会把云雷纹绣在门派的剑服上,便是为了提醒弟子:云雷屯,君子以经纶。
路朝颜记得,她上辈子死之前,可没少被穿着这身剑服的人追杀,哪怕是明知打不过她的,也非要和她一决生死,让她甚是头疼。
但在所有的追杀中,最让她头疼的,还得是眼前这个人──清风门的得意弟子,云昭。
他是清风门掌门的独孙,自小便被培养的一身浩然正气,因而被世人称之为正派之光。
加之他天赋异禀,又勤勉刻苦,十七岁时就练成了十大绝世剑招之中排名第三的清风自来剑,不到二十岁时,便已将极难修习的明心决练到第八重,可谓是清风门中,乃至整个修仙界之中,近三百年间最了不起的天才。
饶是路朝颜,过去威风凛凛,也曾败在他的剑下。
他的那把剑,名叫清风剑,剑柄古朴,乃是清风门的镇派之宝,据说此剑有灵,只跟随其认可的主人,一般人甚至无法将其挥动。
是以,不必再去看脸,路朝颜只要瞅一眼他腰间的剑,就能确认,来人正是云昭。
她与云昭,那就是孽缘不断。
她记得,过去她被追杀的那段时日里,她逃到哪儿,云昭就追到哪儿,简直要烦死!
好死不死的,刚一重生,竟然又碰上了!
但转念一想,她如今相貌大变,云昭不可能认得出来她,那她还怕啥?
随即,路朝颜抬眸,恰好对视上一双墨意沉沉的眼睛。
云昭似乎是快要哭了,又似乎是想要笑,眼角竟然微微泛着些许红色。
见此,路朝颜一阵纳闷,但并未多想。反正以前,她就觉得云昭是个捉摸不透的怪人。
这时,一旁的陆大小姐走近两步,道:“云公子别介意,我这个妹妹有疯病……”
话未说完,云昭突然一把抓住路朝颜的手腕,对她道:“你方才说的,我都听见了,即是你这辈子最大的心愿,那我便答应你,与你双宿双飞。”
说着,他缓缓一笑,眸子里漾着一层浅浅的光。
路朝颜:“……”
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