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本人拉郎主打一个中西合璧乱炖,古怪但合理,离谱但靠谱[点烟]别单看外在搭配奇怪,可能内在味道还不错呢?来尝一口?
啧啧,这位西洋姑娘生前风湿病还挺重,毫不夸张地说,她都能听见骨髓里呼啸的寒风在倒灌。
这小丫头片子,年纪轻轻就骨质疏松,一看就缺乏锻炼!
天呐,她就知道现代都市丽人都这副德行!不听老人言!
好吧。长话短说。她年纪大了,前期提要已经懒得讲。
自从被那该死的猴子一棍敲得嗝屁后,她就莫名其妙穿越到了这个阴冷潮湿的城市——哥谭。
她以魂飘的状态游荡了周遭后,眨眼间就被吸入这副尸体当中。
行吧,恭喜自己,重获新生。漂亮的死人小姐,谢谢你。她懒懒地想道。
行走在夜间生雾的幽暗街道,白骨精掰扯了一下新脖子,镜子似的一滩水映射出她的新外衣。
金发碧眼,人间尤物,只可惜后脑是一片血肉模糊的豆腐花,看起来有点惊悚。
没关系,都是小事儿。
对于一只游魂来说,白骨精并没有痛感,只是有着一点点审美追求,总体而言,这位尸体小姐,并不算太糟糕的选择。
她细致地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模样,颇具耐心地将皮肤上的血渍一一擦去,把破碎的颅骨复原,轻轻拨弄发丝,掩盖了伤口。
几分钟后,白骨精扶着墙,歪歪斜斜地往暗巷深处走去,脚步虚浮,饿得眼冒金星。
她得四处转转,给自己整点吃的。
这不,说曹操曹操到,猎物主动送上门来了。
“嘿,美女,一起来玩玩嘛。”
有位满身酒气的男人颤颤巍巍地向她走来,肥头大耳,眼中闪着色咪咪的油光,看起来很饿。
好巧,她也很饿。
一起玩玩吗?太好了。那么你是想玩剥皮游戏呢,还是想选剔骨套餐?
白骨精舔舔唇,黑暗掩盖了她面上一闪而过的喜悦。
摆出一副胆怯不已的神态,配合着抽泣声,白骨精颤抖地向身后墙壁退去,尖叫连连。
“啊!走开!你不要过来!救命!救命啊!”
那人果然变得更加兴奋,面目激动地靠近了她,从裤兜里掏出了小刀,笑得更恶心了。
“小宝贝,你叫吧。叫大声点,反正叫破喉咙也没用。”
噢!原来你喜欢割喉手法!白骨精了然地点点头。
快来吧,快过来吧,投入我的陷阱,让我吃掉你。
你这件衣服,虽然糟糕透顶,但可以凑合着吃一顿,再披上它再去吃一顿。
一顿接一顿,她爱哥谭!
看着那家伙步步逼近的模样,白骨精眼中愈发兴奋起来。自从来到哥谭成为阿飘状态后,她已经太久没进食了。
唉,总之她上辈子在白虎岭跑龙套做妖怪时就不该想着忙活半天吃顿好的,惦记上那唐僧肉。
这不,好奇害死猫。不,好吃害死妖。
悔不当初啊悔不当初。当然,如果能重来,她还照干。
知错不改,善莫大焉。
她的准则。
如今。在夜色之下,一点,一点,看着猎物笨拙地向她靠近,她就即将得手了。
白骨精欣慰极了,饿晕的她忍不住在背后放出利爪,满意地看着眼前愚蠢好骗的西洋男子,心想这才是正常人的反应。
去他的唐僧!被人罩很了不起吗?!去他的火眼金睛孙悟空!
然而就在她刚预备伸爪划开那只肥猪的脖颈时,那人却突然吃痛叫出声来,瘫倒在地,捂着脖颈处彻底昏迷。
过程之快,令白骨精呆在原地,措手不及。
嗯?明明她还没有开始动手啊?
白骨精蹲坐在一旁,短暂停止了思考。
她先是低头看看自己正常态的指尖,再看看猎物身上那只反射着月光的金属镖直发愁。
那这还能吃吗?
夜雾茫茫,逆着稀薄的光线,白骨精茫然地抬头望去,收起利爪。
果然,那位穿着黑色紧身漆面皮衣、戴着半幅冷酷黑面具的男人出现在她的眼前,如同神仙下凡。
哇!是他,蝙蝠侠。
好吧,她投降,她投降。
今晚节食,减肥。
在这位哥谭保护者的眼皮子底下,她可不想自讨没趣,表现得太过火。
更何况……她早就想,吃掉他了。
关于蝙蝠侠的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