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上午,月通判正伏案疾笔,忽有衙役进来禀报,知府大人在大堂审案,现有人递交诉状,诉请府衙判离。
月通判理衣敛容,吩咐道:“将人带到二堂,我马上到。”
府衙之通判,秩正六品。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皆可裁决,但须与知府通签文书施行;且对知府有监察之责。
照理来说,通判当是协同知府审理案件。因高知府此时正在大堂,当众审理一起重大要案;故,他打算在二堂处理这起判离案,自己审出结果后,再与高知府同签判定文书,将此案落定。
月通判于公案桌前坐下,正欲开口问清堂下几人,姓甚名谁,是什么原因要诉请判离。
跪在地上的一老妇先着急地叫嚷起来,“大人,惠娘怀着我张家的骨肉,您可不能同意判离啊!”
惊堂木一响,“肃静!”
左右两排衙役将水火棍连连击地,齐唱:“威武——”
地上跪着的人瞬间安分了下来。
月通判正视地上跪成一排的三人,肃容道:“堂下所跪何人,一一报上名来。”
年轻女子叫惠娘,旁边的是丈夫张六,和婆婆孙氏。
夫妻二人成婚已一年有余,今天是惠娘递交诉状,诉请府衙判夫妻义绝。
判离重于和离和休书,主要有义绝和断离两种情况。所谓‘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通常府衙是不参与夫妻之间的事,只有需判离或其他情况,府衙才会介入审断。
若判离而违者,律例规定,当处徒刑一年。
“大人明查,我不愿同张六再过下去了,今日请判我二人义绝。”
惠娘说完,伏跪在地。
张六对着惠娘使眼色,见她没看到,便倾身过来想拉她,开口哄说:“惠娘,有事儿我们回去再说,你还怀着孩子呢。”
惠娘嫌恶般往旁边挪了挪,避开了他的触碰。
张六抓了个空,众目睽睽之下,面上有些挂不住,低声威胁道:“你要跟我和离,肚子里的孩子怎么办,你总得顾及顾及它吧?你想让它一生下来就没有父亲,受人指点吗?”
惠娘闻言,面色嘲讽地笑了声,转头看他,“和离?张六,你听清楚了,我说的是判离,更是义绝。”
她紧接着又说出了更大的事来,“至于孩子,我不打算留……留下它也是来这世上受罪罢了。”
张六惊呼出声,不可置信地站了起来,“你说什么?你要打掉孩子,你疯了吧你!”
孙氏随后反应过来,指着惠娘,恶声恶气道:“你敢打掉它!你凭什么打掉它?这可是我们张家的骨肉!”
她说完就要扑过去抽打惠娘,旁边的衙役眼疾手快,将水火棍横在了孙氏面前。
月通判又是一拍惊堂木,厉声道:“大胆孙氏,公堂之上,岂容你造次!”
众衙役又用水火棍敲击地面,“威武——”
孙氏连连应是,狠狠地剜了惠娘一眼,拉着张六重新跪回原地。
“差人去请大夫。”
月通判自然要确定一件事,女方是否真的怀孕。
他一声令下后,门口的衙役连忙出门去请大夫。
最近一个月,府衙医学正为遴谙医理者而忙;故,衙门暂有需要,都是在外请了大夫来诊。
惠娘一身素衣端跪在堂下,面色苍白,整个人都在发抖,看似交叠在腹前的双手,右手指甲其实正死死地掐着左手手背,眼眶发红,却倔强地不肯掉下泪来。
张六双手握拳,喘着粗气,恨恨地盯着惠娘,仿佛要将她生吞活剥一般,碍于周围的冷面衙役不敢动作。
孙氏不时用眼神剜着惠娘,嘴里还在低声咒骂。
月通判低着头,细细查看惠娘递交上来的诉状,等着大夫来为其诊脉。
惠娘所呈诉状写明,事出有三因:
第一,张六此人经常酗酒,多次酒后殴打惠娘,及其丫环小小,酒醒后言语保证绝不再犯,事实却是反复如此。
第二,张六及其母孙氏背后恶意辱骂惠娘父母,实为子女所不能容忍。
第三,张六隐瞒其左耳有疾之事,成亲前并未告知女方。
故,惠娘上请府衙明查秋毫,判二人义绝。
月通判传了惠娘所说的证人,也就是她的丫环小小上堂问话。
小小证实自己被张六殴打,也曾听到张六和孙氏辱骂惠娘父母,并将其对话内容尽数复述。
她说完,又撩起衣袖,露出自己和惠娘手臂上的伤痕,加以佐证。
月通判知小小是惠娘的丫环,她所言并不能全然相信,十分公正地问:“可还有其他人证或是物证?”
“大人,我们有人证!”小小忙道:“辱骂之事,还有张家的一个丫环在场;殴打之事,周围邻里也知道一二。”
月通判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