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彩云见她心意已决,只得依了她,不过要求学烧烤的技术,林麦爽快地答应了。
即便周彩云学会了,想要单干,她也不会气恼。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有机会当老板,谁愿意给别人打一辈子的工?
虽然能够接受这种情况,可不表示林麦就喜欢这种情况发生。
谁愿意培养出来的人才流失,然后又去培养?
所以这次招聘烧烤学徒,林麦是有条件限制的。
学成技术,至少要在店里工作三年以上才能辞职,否则视为违约。
林麦招聘完了新员工,骑着三轮车去齐大爷家拖青菜。
现在她家卖烧烤,对蔬菜的需求量很大。
再让齐大爷送菜,他一个老人家,挑那么多菜,林麦于心不忍,于是自己每天骑三轮车去他家进菜。
反正她现在住的地方和齐大爷家离得又不是很远,跑一趟又花不了多长时间。
从齐大爷家进了蔬菜,林麦就踩着三轮车回小吃店。
烈日炎炎,晒得人睁不开眼睛。
就连街头一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乞丐都被晒的不想动弹,一动不动地坐在路旁的树荫下。
林麦毫不在意地瞟了一眼那个年轻的乞丐,在心里充满了鄙夷。
现在都田地承包到户了,这个年轻人不好好待在乡下种田,居然跑到城里来乞讨!
可就是这一眼,让她当场愣住。
那个年轻的乞丐竟然是——李明成!
李明成是林麦的青梅竹马,两人虽然不同村,却一起读完小学和初中。
读书那会,他对她很好,过生日,他妈给他煮个鸡蛋他都会带给她吃。
前世,她要嫁给吴晓茧,他还来苦劝过她,说吴晓茧不值得她托付终身。
只可惜,当时她鬼迷了心窍,一个字也听不进,还因此和他决裂了。
后来他出了意外死了,她也就渐渐把他给遗忘了。
这次重生,是在大婚当日,已经遗忘了许多年的人她也从未记起。
今天李明成如果没有出现在她面前,她可能依然记不起他。
林麦停下三轮车,略带惊喜地叫了声:“李明成!”
靠坐在树上的李明成睁开了眼睛,也认出她来,喊了声:“麦子!”激动得都破了音。
林麦从三轮车上下来,上下打量着他:“你怎么搞成这样?我还以为我认错了人~”
李明成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不好意思道:“我来城里打工,工作没找到,被人抢劫了,流浪了几天,就成了这个样子。”
林麦不解道:“现在正是农忙季节,你怎么跑到城里来打工?至少要等过了农忙再来呀。”
李明成干笑了一下:“乡下田地承包到户了,你也是知道的,我们村的田地少,而我家劳力多,那点田哪够种?
与其在家闲着,不如来城里闯一闯,看能不能挣两个钱。”
家里的田地少虽然是实话,但李明成有勇气从山沟来到江城找工作,却不全是因为想赚钱。
而是听人说,林麦被吴晓茧赶出家门,在江城闯荡。
有人说她混得还不错,他想亲眼看见她过得好,他才会放心。
可这些话他不好意思跟林麦讲,这丫头从来不知道他喜欢她,一直把他当哥们看。
冷不丁让她知道自己的心意,不知道会不会反感~
林麦笑着道:“那你来我店里当伙计好了。”说罢,推着三轮车往前走。
李明成忙抢过三轮车帮她推,惊喜地问:“你自己开了店呀。”
林麦嗯了一声。
“卖什么呀?”
“小吃。”
李明成“哦”了一声,打量着身边的女孩子。
也就大半年没见,林麦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自信,充满朝气,再也不是那个傻乎乎的小女孩了。
林麦好奇地问他怎么被人抢劫了。
虽然现在治安不太好,扒手小偷横行,可是江城的治安还是可以的。
大白天在闹市里被人抢劫,这种情况很少发生,除非是在偏僻的小巷子里。
李明成哂笑了两声,把他被抢劫的经过说给了林麦听。
前几天他乘火车来到江城,走在繁华的车站路。
前面有个人掉了一叠钱,后面有个人冲上来捡起那叠钱刚要放进口袋,见他盯着他看,心里发虚。
就跟他说,他愿意跟他平分,但是前提是他不要声张,于是把他带到偏僻的小巷里。
没想到小巷里有好几个那个捡钱人的同伙,把他洗劫一空就跑了。
林麦听了很无语:“这一看就是圈套,以后出门在外千万别有贪念,没有贪念就不会上当。”
李明成的脸红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