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识世界之广,你尚不能分辨何为真正的喜欢;他会告诉她他会记住她的喜欢,等她成年后——假若那时她的心意仍然不变——他会正式给她回应,而不是生硬地甩下一句“对不起”,掐死一切关乎未来的可能性。
“……俐俐。”
偶尔会做火热的梦,梦回那个夜晚,她咬着他,肌肤覆着一层瑰丽的红;偶尔会梦见过去,梦见小姑娘叫他“哥哥”,嗓音如同风铃铃一般悦耳。醒后他想起了更多陈年旧事,想起他早早过世的母亲:那年他十三岁,第一次斩获彩悠大会的冠军,第一次让“兹伏奇·大吾”这个名字传遍了丰缘大地,待他拿着奖杯回家,蓝眸女人已经永远闭上了眼。她的唇边挂着微笑,父亲说她见证了他夺冠的那一瞬间,可他始终耿耿于怀。
遗物里头混了两册漫画,扉页名字写着俐俐。他想他该对她说一声谢谢。夏季,路面被烘烤得干干的,可他的眼底仍有湿意。那时他尚不那么会压抑情绪,所以他……不,他没哭。只要泪水不落下来,便算不得哭。于是他贴墙站着,瞳孔向上仰着。待那泪水蓄得满了,便抬手擦去一点,如此往复几次,孩子们的闹声从道路那头传来:“这边,她在这边!”
蘑蘑菇在他们的前头一跳一跳,没留意前方,埋头撞上了他的小腿。戴着草帽的少年将宝可梦捞起来,正要道歉,看着他的脸孔愣住了:“呀,你……”
“笨蛋——”
声音是从马路对侧传来的,俐俐将双手围在嘴边,冲着他们喊道:“你们几个笨蛋,黄瓜香藏在这边呢!”
“什么?”
“太狡猾了吧!”
脚步啪嗒啪嗒啪嗒,孩子们跑开了去。留他站在原地,一行泪水(因为那么一撞实在来不及擦干净了)已经淌到下颌,但也只有那么细细的一行而已。俐俐必然是能看清他的难堪模样的。可她没走近他,也没离开,只是不远不近地站着,直到他的情绪稍稍平复,喉间溢出一声沙哑的:“俐俐。”
“嗯!”她应,“我在听哦!”
她的音量不小,又清又亮,极力营造着一种“我离得远所以我没看见没听见”的氛围。他勾了勾唇角:“你过来吧。”
“我可以吗?”
“嗯,可以。”
她走到他的面前。越靠近,脚步越迟疑。接过漫画书时,她轻轻啊了一声:“是我落在……”
“落在我母亲那儿了。”他替她说出后半句,“谢谢你常常陪她。”
“嗯……”
“我很失职。”
“…………”
“她说她想看我夺冠,我相信了。”他低声道,“所以我没回去,一直坚持到了决赛结束。”
“现在想想,那根本是她的违心话……”
“不。”俐俐难得严肃地说,“伯母她,是真心希望你能战斗到底的。”
“她说她喜欢看见你努力的样子,可你总是躲在山洞里特训,只有在比赛时,她才能看见你战斗的模样多么帅气。”
“所以她很开心。大吾,你让她看见了你最好的样子,你已经做得很好很好了……”
他的手心落在她的头顶,于是她的话音一顿:“俐俐。”
“……嗯?”
“把眼睛闭上。”
俐俐明白了他的用意,很是乖巧地闭上双眼。他蹲下身,双手轻轻放在她的肩上。随后的几分钟内,他不再压抑满腹的悔恨与悲伤,放任泪水淌过脸颊,静悄悄的,不用担心被谁看见,或是挂在嘴边议论。然后他松开她起身:“我想拜托你……”
“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俐俐庄严地说。
她的温柔向来是刻在骨子里的。这一特质令他想起母亲。是的,他对异性的幻想多少折射着早逝的母亲带有的特质:温柔、知性、美丽。从他的初恋对象(当年他的家庭教师,那是一段无疾而终的单恋)算起,那些曾短暂抓住他的视线的,遑论交往与否,均是温柔、知性、美丽的女性。俐俐是典型中的典型,所以他会对年少的她心存期待,那份期待逐渐膨胀,在那个卡洛斯的命运之夜达到顶点;可她亦是典型中的例外,因为她的温柔之中带着残忍,残忍得明知失去那一夜记忆的她会将他当作如何冷情的人,依然不愿留下那段记忆,不留给他任何一点肖想的余地。
黑暗中他睁开眼,拉开床头抽屉,从中捻起一粒亮闪闪的小玩意儿。那是俐俐的一颗耳钉,银蓝银蓝的,仅仅拿了右侧一颗。半是存着提醒她的心思,半是想要讨个纪念。一番软磨硬泡后,俐俐终是没拒绝他。
借着月光,他捻着耳钉在眼前细细打量,唇角泛起一点叹息般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