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下,新城的高楼霓虹闪烁,光影在街景中交织。
人行道旁,车流急驰,唐思拖着疲惫的身体,尖细的高跟让她的脚每一步都像被针扎着。
公司聚餐,年轻漂亮就是女孩在酒桌上的原罪,用了浑身解数才拒下一轮又一轮的酒,还得被中年油腻男人的黄色笑话玷污耳朵。
空调外机轰轰作响,夏夜黏腻,她抬手看了眼表,已经过了晚上十点,对于打工人来说已经很晚了,而西安百姓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晚风吹过,相伴而来的是烧烤摊上的嘈杂,街边小孩的嬉闹,还有一阵阵的戏音。
“我也曾赴过琼林宴,我也曾打马御街前……”
她骤然回头,身后的天桥上不知何时来了一群彩袖鲜衣的年轻男女,正打灯唱着黄梅戏。灯光模糊,映得众人的脸虚虚浮浮。
长腔短调时断时续,水袖翻飞的身影猛然收住。
“啪!”路旁的灯倏然全熄,嘈杂的声音荡然无存。
唯存的灯光下又动了起来,水袖落下,风旗舞晃,戏中人影重叠,越来越清晰。
帽上宫花,秀凤云肩,高珠云鞋。一双含情目猛地射向她。
唐思呆愣在原地。
下一瞬,路灯复亮,街上喧嚣如潮水般涌回耳中,她晃了晃头,再看过去——那天桥上,不过是一群爱好古风的年轻人,鼓捣着拍照录影。
项目被领导标了红灯,她已经连续加班一个月余,脑子越来越混沌了,她拦下一辆出租,加入了这穿梭车流。
……
日暮远山,苍穹之下,枯树残立,一地平川。
马蹄声打破了黄昏的寂静,茫茫荒漠,单骑疾驰,卷起飞扬的尘土。
“八百里加急!挡路者死!”
烈马冲入军营,身披黄帜的信使一跃而下,猛地呛出一大口血,他一刻未停,直奔主帐。
帐中站满了军营将领,鸦雀无声。信使仍一动不动的跪着,鲜红的血从嘴角冒出,他死死的咬着牙齿,克制着五脏六腑的疼痛。
年轻的将军猛地合上密件,语气凌厉:“张翼重,点一队飞鹰骑,即刻随我返长安!”
“是!”有人出列抱拳跪下。
“霍武,持我玉符,严守城关,其令如将令,有不服从者,斩!”
“是!”
将军抬起眼,双目已通红,难掩眸中悲戚。
信使终于撑不住,歪倒下去,身旁一人忙将他扶住。
“马......”
那人了然,道:“壮士放心,军中有最好的马医。”
信使阖上了眼。
......
窗外的城景流光溢彩,唐思赤脚站在落地窗前,擦着头发。
这是父母前年给她首付的小公寓,她用自己的工资还贷,房子在市中心,价格并不便宜,当时还有亲戚阴阳怪气——女孩子买什么房?浪费钱。
房间里开着暖灯,香薰杯里烛火摇晃,是橙花的淡淡香味,音箱放了一首低缓的轻音乐,此时是她一天中仅有的放松时刻。
她不和爸妈住在一起,只在周末回一趟家,自从被领导看中,进了项目组,工作越来越忙,回去的次数也逐渐少了。
今天是周六,她依然加了一天的班,书桌上手机叮咚一声,她赤脚走过去,顺势坐了下来,是妈妈发来的微信:“今天买到了靓色猪蹄,你爸给炸了,明晚炖红焖,你再晚也回来吃。”
她笑了笑,回了个好。
明天可以晚一点到公司,她舍不得早早睡下,躺在床上拿着手机和闺蜜聊天,困意如潮席卷而来,墙上的挂钟滴答作响,光影像老旧的电视机失了帧忽闪忽现,迷糊中,似有“咔嚓”一声。
“原来纱帽罩哇罩婵娟哪……”
……
黎明初现,白草黄云铁蹄踏,鲜艳的旌旗在呼啸的风中猎猎作响。
一直锋利的箭不知从何处冲击而来,烈马嘶鸣,轰然倒地。身穿轻甲的骑兵被甩出,马血溅了他一身,触目惊心,他毫不迟疑,当即大喊:“敌袭!敌袭!”
李承远勒马,目若寒星。
泛白空荡的地平线上尘土飞扬,黑压压的敌军转瞬围了上来。
此地距离长安,不到五百里了,他所带的是未公之于世的飞鹰骑,再加上日夜兼程,一刻未停,叛军不会想到他能那么快到这里,这波敌袭看起来不到两千人,为首之人也是面生,应只是意外,被他们撞上了,不是特地的埋伏。
李承远举起横刀,声色冰冷,道:“我乃陇右节度使行军司马,奉令到兵部提账册,谁要阻拦!”
为首之人一脸狐疑,南王有令,他驻守再此,若有带兵途径的,一律斩杀。只是每年各军区的账册的确是这个时候呈回长安,这司马带的,也不过五十人左右。
敌军仍一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