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就迎来了我们的高三。
我与方明的关系仿佛回到了最初的起点。
只有那盏没有燃尽的熏香蜡烛,每晚还在提醒着我,我跟他存在过一段没来得及开花就已经枯萎的感情。
也许是心有不甘、也许想证明自己不是“脑袋空空,只会出风头”的笨蛋,我竟慢慢地开始在意别人的评价,会讨厌被贴上“自不量力、倒贴也失败”的标签。
我想堂堂正正地站在所有人面前,让他们看到:程书意也可以很厉害。
我想让她们后悔,想让她们羡慕、最好是嫉妒。
总之,我竟能认真听完一整节物理课,经常不知不觉中刷题到半夜,开始被老师认为是有潜力的好学生,也写出了被当作范文的文章。
从年级第700名到30名,我只花了一个学期。
代价是成宿成宿的熬夜,附加价值是瘦了整整10斤。
关于我的“恋爱传闻”也慢慢少了,主要是老师不让说,他们对成绩好的同学一向都有特殊优待。
操场、教学楼、饭堂,我总能看到方明,也许这就是命运的玩笑,你越是想远离什么,它就越难以甩开。我与之对抗的方式只能是,看到一次,躲开一次。
但命运怎么会被区区人类所左右,它总有新的办法。
我第一次进到年级前三名时,领奖台上,我与他相邻而立。
那是他唯一一次没有考到年级第一名。
我记得那时已是深秋,可那天却烈日当头,我们在台上,地面反射的白光扎得人眼疼,他微微向前挪了半步,把我挡在了他的影子里,我的眼睛才有了片刻的喘息。
“程书意,你真了不起。”
他薄唇未启,用小的只有我才听得清的声音说道。
我的心无法控制地颤动,脸开始发烫,喉咙逐渐发紧,我甚至没敢抬头。
如果是以前的我,一定会满腔愤愤然,大声地报复道:
方明,你看到了吗?我真的很好,你真的可恶,你有眼无珠,你后悔去吧!
可那天,我却什么都没做……
我原以为证明了自己以后,我会很得意,会掰开他们的眼睛,好让她们瞧地更清楚些。
但当真正做到时,我却觉得为了报复为了证明,才去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这是一个很烂很烂的起因,一个烂到连想起都会羞愧的起因。
那是我第一次鄙视自己的灵魂。台下人声鼎沸,可我眼中的世界,仿佛静音。
时间很快又到了冬天。天黑的很早,而且那年经常下雪,世界总是银装素裹,白茫茫一片。
我每天过着早起晚归的生活,连自己的18岁生日,也忘记了。
生日那天,我很晚才离开学校。
天已经麻麻地黑了,还飘着小雪。
刺骨地寒风灌入脖颈,我不由得缩了缩脖子,捏紧大衣领子,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快速行走。
雪越下越大,渐渐地,路面上也落了薄薄的一层。
忽然远处路灯下一个高高瘦瘦的熟悉身影闯入我的眼帘,我眯着眼看去,竟是方明。
他穿了件长到膝盖的黑色大衣,脖子上松松地系了条雪白的围巾,好看地让人难以忽视。
是在等我?
我心中咯噔一下,便故意走到路的另一边,低着头加快了脚步。
我不想在这四下无人的境地,与他纠缠。
忽然一个身影挡在我面前,撞个满怀。
“啊…… 对不起。”我扶着额,略有吃痛。
“书意,生日快乐。”
我猛然抬头,居然是方明,他微笑着,眼底布了一层水汽,朦朦胧胧的。
“呃……谢谢你。”
距离上次闹翻,我们有小半年没说话了,我略尴尬地客气道,绕过他就要离开。
“书意!”
方明着急的唤道,他快步追上我,雪地被踩的吱呀作响。
“书意,生日礼物收下吧。”
我停住了脚步,抬头望向他,一条红色围巾轻绕在我的颈上。
方明温柔道:“生日礼物,我织的。”
他的眼睛弯成好看的月牙,发丝在路灯的映照下笼着一层淡淡的光,很像我第一次见他时的样子。
这件礼物,着实让我眼前一亮。
“你还会织这个?”我淡淡地笑着问到。
“以前不会,学的。喜欢吗?”他嘴巴里哈着白气,殷殷期盼道。
我低头轻抚那条围巾,针脚很整齐,是我喜欢的麦穗织法,但是我并不想要。
我从脖子上取下,双手捧向他:“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他神色有些慌乱,没有伸手,急急解释道:“没什么贵重的。”
“是心意太过贵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