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啊(1 / 2)

“小姐,能请你跳个舞吗?”

“抱歉,我不会跳舞。”

“小姐……”

“对不起……”

……

在用同样的蹩脚理由,婉拒了几个过来邀舞的男士后,我缩到了一个角落,这下,该没有人会关注到我了吧。

话说,这陆军总院不愧为当今中国最NB的医院啊!这手笔就是大。只是一场新年舞会而已,竟然请了一支管弦乐队来伴奏。不过,看看那些来来往往的军人军装上的星星、杠杠,我也能理解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排场了。

其实在我眼里,这所谓的舞会与大上海舞厅相比,形式都差不多。只是这边的场地宽了点、舞台大了点、人多了点而已。其它的,也就这个样。但是,中国人什么都赞同“数大就是美”。这么一折腾,比起大上海舞厅,这里显得气派多了。

真无聊,要不是秀秀姐非要拉我一起过来,还美其名曰——不能让我孤单地一个人。我真的提不起兴致过来。

可是,我和秀秀姐一进门,秀秀姐就被脱离了拐杖的陈伟大哥给拐走了,扔下我孤零零的一个人在这望眼全是陌生面孔的地方。而这被当作舞厅的地方现在少说也有四五百人,我想找到他们两个,还真是有难度。

唉!这已经是我今天不知道第几次叹气了。希望秀秀姐跟陈大哥之间能够谈清楚。要知道,陈大哥可是有老婆孩子的。就在我来到南京没几天,他那老实巴交的老婆就大老远地从山东赶了过来。看她那副以夫为天、逆来顺受的样子,真让人觉得很不是滋味。

因为在我看来,陈大哥和秀秀姐两个人的关系,只差捅破那层窗户纸了。在这年代的绝大部分人的心里,有能力的男人家里有个二房、三房是很稀松平常的事。可秀秀姐被我无意之中一个忽悠,竟然改变了主意,估计陈大哥要发狂了。

虽然有点担心。不过,陈大哥的性格虽然霸道了点,可在这陆总的一亩三分地上,我相信他会有分寸,不会乱来的。要不然,被他们黄埔系的那位校长大人知道,他就会吃不了兜着走。

所以,我也可以放心地窝在这个角落里,好好地休息一下了。

坐在灯光照射不到的昏暗角落,看着场中的灯红酒绿、歌舞升平,不由有一种已经置身于二十一世纪的错觉。

真是“暖风熏得游人醉,只把杭州当汴州”啊。哪里看得出大家脸上,有半点国家正处于生死存亡、危机四伏的感觉。

说实话,这种感觉,真的不太好。

于是,那婉转动听的歌声此时在我听来,也有一种别扭的感觉了。

看看打扮得花枝招展,正在舞台上优柔地唱着《夜来香》的美女;再看看舞池里的人,都停下了舞步,慢慢聚到台前,聚精会神地听着她唱歌。

我咪起眼。

嗯。长得很漂亮,嗓子也不错。

看她这么受欢迎,应该就是女孩子们念念不忘的百乐门的台柱丽莎小姐了吧。

只是——糜糜之音,不过如此罢了。

百无聊赖地听了两句,我缩回了椅子里,打了个呵欠。

其实,我心里知道,这个丽莎小姐其实是很厉害的,她声线非常好,感情也很投入。至于我为什么会对她不以为然,只不过是可笑的鸡蛋里挑骨头的偏见罢了。

真是搞不懂!我歌唱得比她好多了,怎么秀秀姐这么不待见我,硬是把我的一片真心踩在脚下,不屑一顾呢?

郁闷啊!我再次吐出一口长气。

将时光回溯到一个小时前。

“秀秀姐,你还没听过我唱歌,唱首歌给你听,好不好?”。看着秀秀姐含泪的笑脸,我真想为她唱首歌。

就唱那首“爱情不过是一种普通的玩意,一点也不稀奇;男人不过是一件消谴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什么的。

“唱歌?”前一秒还在伤心中的秀秀姐突然神色一变,“糟糕,下班前听小吴说,今天请到了丽莎小姐来医院唱歌。咱们快去,去晚了连站的地都没了。”

我呆住了。这、这是怎么回事?刚刚还见她哭得稀里哗啦的,怎么这会儿又兴致勃勃了。这变脸也太快了吧。

更气人的是——

“秀秀姐,我是说,我想唱首歌给你听。”

“你想唱首歌给我听?”秀秀姐随口答应。“好、好、好!等我们听完了丽莎小姐的歌,回来的时候你想唱多少首都行。”

她这分明是在敷衍我嘛!

这下,我所有的感伤、痛苦都没有了。剩下的,只有气闷。

吐血啊,我是说,我要唱首歌给她听耶,想我堂堂大上海舞厅的首席歌星白玫瑰,能够只为她一个人唱首歌,可算是给了她天大的面子。没想到,人家根本就没把这天大的面子放在眼里。

我气死了。

“哎呀,依萍,你倒是快点呀,再晚就来不及了。”秀秀姐见我一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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