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2 / 3)

,清楚这个一身白衣的公子哥正在仔细打量自己,在他身上,她暂且没有感受到任何杀意。

“哎,”公子哥在叫她,她充耳不闻,依旧低头瑟瑟发抖,“你叫什么名字?”

林落兹不说话,索性闭上眼,她在黑暗里待太久了,白日视物只觉刺眼。

陈萧鸣见她不理,抬手在袖间摸索,林落兹一听动静不对,倏地睁眼,身体先一步反应过来,一手攥住公子哥的衣襟,另只手的匕首已经抵在了他的颈间。

“不想死就别动。”她冷声威胁。

说完这话,林落兹垂眸便看见了他手里攥着的东西,那是一块丝绸方巾。

干干净净,正如他的这双手、这身白衣、这张脸一样,不染一丝污秽。

林落兹稍微松了劲,原本白净的衣襟被她刚才那一攥,染上了脏污。

她的手,抓脏了人家的衣服,留下了难看的黑指印,可到头来人家只是想取一块帕子递给她,是要叫她擦一擦脸上的脏污。

陈萧鸣面上没有半分恼怒,唇角抿笑,眉眼都柔和下来,仿佛是担心自己又一次惊扰了对方,这次说话的声音几不可闻:“我叫陈萧鸣,是国公府里的人,你别害怕。”

“唐弗城你知道么?我家就在那儿,”陈萧鸣忽然皱起眉头,他看见了她松垮衣裳下,遍布全身的伤,“你是在躲什么人吧?他们是不是对你很不好?”

林落兹只是看他,陈萧鸣身后恰好是窗户,窗帘被风吹得微微拂动,暖阳罩在他身后,为他镀上了一层朦胧的光。

她觉得这人真白,白得刺眼。

她看见陈萧鸣的嘴一张一合,回过神来,听见他原是在说:“不如你跟我回家吧,我可以保护你。”

家?

陈萧鸣说这话时,神采奕奕,少年人轻快的语气让人不由羡慕。

她想,官家养大的孩子真是天真单纯,随便路上什么人钻了轿子,都可以轻易带回家,也不知是真善良,还是一个人于他来说也只不过与那山里的弃犬一般,带回去也就带回去了,算不得什么大事。

给一口饭,一个狗窝,就能养活。

林落兹摇了摇头,重新蜷缩回角落里,之后陈萧鸣再说什么,她都像没听见似的,只是身子没有刚才抖得那么厉害了。

队伍再次出发,林落兹眼皮撑不住,直往下耷拉,陈萧鸣让她安心睡,可她依旧强撑着不让自己睡过去。

直到几个时辰入夜后,林落兹才趁着夜深人静悄悄钻出了轿子,头也不回地走了。

临走前,她几次想告诉陈萧鸣自己的名字,但最后都忍了回去。

反正也只是萍水相逢,唐弗城、陈国公、陈萧鸣她都记住了,来日方长,总有机会报答。

可她万万没想到,陈萧鸣与她,从那之后,便是彻底纠缠到了一起。

那年她逃出死门被众多门徒追杀,困住她八年的囚牢,她下定决心总有一天要毁了它。

十八岁的林落兹遇见了十六岁的陈萧鸣,这个干净到一尘不染的少年,在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悄悄刻进了她眼底。

忘不了,她无论如何都忘不了。

得知陈萧鸣忘了她,忘了他们一起经历的一切时,她如坠冰窟。

如今九年已过,二十七岁的林落兹运筹帷幄,一步步靠近自己当年发过的誓言,她就快成功了。

可陈萧鸣却死了。

二十五岁的陈萧鸣,死在了她愿意说出一切的那天晚上,濒死时,林落兹正飞奔在去见他的路上。

她的指尖眷恋地抚过这件泛黄的衣裳,其实在打开箱子看到的第一眼她就认出来了,这就是他们初见那日,陈萧鸣穿过的那身白衣,此时虽然多了些岁月的痕迹,可衣襟处的指印仍在。

“林姑娘,别难过,我现在不是还好好活着么?至少在你眼中,我还没死,不是么?”

林落兹抬眸,弯起唇角。

是啊,所有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只有她知道,陈萧鸣从未真正离去。

陈萧鸣好奇发问:“我那天穿的就是这件衣服吧?”

方才林落兹在讲述九年前旧事时,陈萧鸣注意到她的目光始终在那件衣服上流连。

“嗯。”

陈萧鸣伸出食指,虚虚一指:“那钥匙又是怎么回事儿?”

林落兹顺着他的手指看向那把泛银光的钥匙,思绪又一次回到九年前。

那晚到了林宅家门前,天上忽然下起了倾盆大雨,她想进门,却被门口的守卫挡住,无论林落兹怎么说明自己的身份,他们没有一个人愿意相信,眼前这个穿着破衣烂衫,一副乞丐模样的少年会是林家多年前失踪的嫡小姐。

他们抄起手边的长棍,恶狠狠出手,将她打趴在大雨中。

林落兹饿了太久,逃了太久,追杀她的门徒重伤了她,她好不容易逃出来,早已体力耗尽,全凭一腔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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