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秋一走出去,便看见盛明珠负手立在门口,一双美目专注地瞧着他。
他抱起猫儿,不理睬她,转身就往钱庄走。身后的女人急了,赶忙三步并作两步,将人拦下,低声问着:“小狐狸精,我又哪里招惹你了?”
“您日理万机,三顾沈家而不入,我不是让您如愿么?”沈清秋凤眼一挑,带着几分讥讽和调侃:“让您见笑了,我只擅长追猫,可不像您,那么会追男人!”炎相对她喜爱有加,只恨自己的儿子嫁早了,那是到处招呼有儿子的官员献出儿子来好好关照盛明珠,这事都传到沈清秋耳朵里好久了,令这向来小肚鸡肠、锱铢必较的小男子恨得一口银牙咬碎。
盛明珠忍俊不禁,心说还真是一个记仇的小狐狸!
将那猫还给他,盛明珠下意识想要圈他的瘦腰,可又顾及周遭人来人往的环境,于是,悄悄地缩回手去。但是心里也暗下决心:日后逮着机会,一定要将这个男人圈起来,当让他成为自己的金丝雀。
沈清秋抱着阿珠进了钱庄里屋,他弱冠之后,就帮衬家族里的一家钱庄生意。只是盛明珠心里很是不解,沈清秋这样一副身子骨,根本不适合久坐,又怎么能胜任这样一份劳心劳力的工作?
迈进钱庄,沈清秋一边抚摸猫儿,一边挑起话题:“这猫挑食得厉害,你有什么办法吗?”他的肌肤白皙而单薄,五官清冽而精致,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用通透的玉簪子简单绾起,让人徒生怜惜之意。
见她又不回话,沈清秋:“人呢?还是说,你是用意念与我说话?怎么没听着你的声音?”知道对方对自己格外纵容,他刻薄尖酸的性子算是释放出来了。
盛明珠摸摸脑袋,终于收回目光:“光顾着看你了。”
沈清秋咳嗽一声,红着耳郭低下头逗猫。
“我今天来,是有一件事想问你。”盛明珠从美色中清醒过来,忙不迭道出了来意。
沈清秋正背对着她,听到这句话,嘴角的笑意消失得无影无踪。
盛明珠拿出那张银票:“我想查一查这张银票是何时支出的?它是从沈氏钱庄出去的。”
沈清秋接过来,垂眸扫了一眼,沉吟道:“这的确是从这里支出去的,我记得,三天前,有一个姓王的女人来公会取了她夫郎的白事赔付。”
“白事赔付?”
面前这个俊美男子轻轻地点了点尖下巴。原来,沈清秋为了加快资金周转,成立了众安公会,百姓们只要每月往公会投十文钱,从未断投,取得公会写有投钱者名字的汇票,日后投钱者若意外死亡,就可以凭借汇票获得公会一定的赔款。
沈清秋创办这一公会之后,许多竞争商行也纷纷效仿,出台自己的公会,不过总得来说,沈家家大业大,赔率算是众商行中最高的了,是一赔十,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每月定投十文钱,投满三十文钱,要是投钱者死了,那便是三百文钱。
沈清秋派人去公会取相关的资料,待拿到资料,他一目十行,指节分明的手指翻阅资料,终于看到王芳芳的名字。
沈清秋下意识地点着下唇,仿佛在自言自语:“奇怪,这个女人怎么半年死了两个夫郎?”他抬起头,正要和盛明珠诉说这个疑点。却发现盛明珠撑着脑袋,又专注地看着他。
沈清秋奇怪:“你又看我作甚?”
那个半天憋不出一句话的女人又是摸摸鼻间,讪讪:“你继续说。”
沈清秋:“这个女人前年腊月也来取了一份白事赔付,她的前夫庄氏和周氏皆因心疾而猝死,这未免有些太巧了,只怕事有蹊跷!”凭借他的一颗七窍玲珑心,估计已经对此事的真相猜出了六七分。
盛明珠闻言,沉思良久。这时候,镜前司的小卒过来禀报,证实王芳芳确实在医馆当过跑腿苦力,不过,医馆的苦力是一日结,也就是说,要是单凭医馆的活计,王芳芳不一定天天有活干,只能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
“都是因为心疾而死,倒不像是意外,投毒也说不定。”沈清秋说。
盛明珠让他这番话一提醒,倒萌生了去王芳芳住处看个究竟的想法。“周老二,你哥哥家住得离这里远吗?”
而一路上跟着盛明珠,扬言要保护她的周老二则显得异常积极,她主动带路,带她去看看哥哥家。
沈清秋听盛明珠说要走,无论如何也要跟着她,盛明珠拗他不过,只好顺了他的意。
青砖绿瓦的小院子,屋檐上爬满绿萝,虽然家徒四壁也不见几样像样的家具,可是胜在干净,看着水缸上漂浮的睡莲和青翠欲滴的盆景,盛明珠知道,这家的男主人是个非常贤惠持家的男子。
在这方面,周老二确实没有说谎。
“这屋子里,怎么这么多花啊?”沈清秋弯腰,正要低头轻嗅,却被盛明珠伸手一捞,圈在怀里。
女子愠怒不满地捏了捏他无肉秀气的鼻头,轻斥:“那是夹竹桃!全株有毒!你不要命了吗?”沈清秋的胸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