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 / 2)

一群人傻了眼,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旋即慢慢反应过来,朝白佩兰问了一个致命的问题:“当初那老道是不是故意哄你的?”

白佩兰猛然惊醒,却不想承认:“怎么可能!人家可是出家人!出家人怎么会说谎!”

可第二日跑去祥云观一看,观早没了,似乎知道若干年后会被找麻烦,早迁徙到山上去了。

白佩兰这才不得不承认事实。

这几日赵骄阳自尊心破碎后,就跑出去吃喝玩乐去了,一会儿没看住她她便拉着一马车的钱财跑去消费,回来时,带着成山成堆的华衣首饰,珠宝翡翠。

不过七日,就花了足足五百贯,赵府百多人口的吃喝住行,一年才花销三千贯,她七日就花了整整五百贯。

这到底什么散财童子?

也不知道她花哪去了,家里人问她就瞪眼发脾气,不给钱就会急眼摔东西,从东园子摔到西园子,西园子摔南园子,但凡值钱一点的东西都逃不过她的手。

家都快被他拆了。

家中女眷都是柔软之人,一群过来相劝也压不住赵骄阳的气焰,只有赵高梅还能与之一战,但也被她气得吐血,躺在床上奄奄一息,连夜送回道观才转好一些。

无奈之下,白佩兰只能写书信委婉告知赵通海,家里出事了,望他快些从外头回来。

……

另一边:

赵通海回来住了一日便急急上了长安送折子,又在长安将军府中住下,与将军商量海河治洪一事,希望他能派军队援助。

可没住几日,家中便来了信,赵通海只得辞行,告别李镇山,改日再叙。

长安离洛阳千里之远,李镇山放心不下,便让其膝下独子李慎威护送其回洛阳。

说起李镇山这独子,那跟赵骄阳也有得一拼,脾气火爆,性子刚直,且特别好武,沉迷于武,眼无他物,如今二十五岁了,一个认识的女人都没有。

倒也不是他不够英俊,相反,他长得格外英俊,剑眉星目,鼻若悬胆,脸庞刚毅。唯一的缺点就是皮肤不够白皙,常年练武,日晒雨淋的,皮肤晒成了古铜色。

可如今的世道女子都喜欢文人墨客,儒雅才俊,且饱腹诗书的,很少能看中他这样粗鲁,又不会诗情画意的男人。

父母安排的相亲他也不反对,也不在乎女方是何样貌,只要性格良善他都能过。

家中着急他的婚事,故让其他家女儿家来家中做客与他相识,却都被他这副凶悍样子给吓跑了。

不过他自己不以为然。

从小到大,没一个什么女人让他动过心。所以在情爱方面,他是冷漠的,也见过别人的相融以沫,举案齐眉,但并没有什么感觉,似乎已经失去了爱人的感知。与其面对情爱,他更喜欢舞刀弄枪,如果可以选择,他是不会愿意成婚的。

四日后:

李慎威护送的马车平安抵达赵府,此时赵府门口并没有人迎接,只因说好的日子提前了,往常洛阳到长安是需要七日之久的,倒也不是因为路途遥远,而是谨防半路的山贼,必需要在半路招些零时护卫来护航。

偶尔在半路打起来不免要费一些时间休息。

李慎威就不同了,他带的是一支强力的军队,军队每个人都穿着盔甲,拿着武器,周边的土匪哪里敢动,光是看着就要瑟瑟发抖。

特别是前面还有个冷酷的男人骑马开道,那男人看着更是不好惹,目光犀利如鹰,气场凌厉严肃,且敏锐度特别强,一点风吹草动便能让他警惕起来,土匪根本无法接近。

赵通海这边下了马车,向黑马上的男人发出邀请:“李公子,一路奔波你辛苦了,与我一起回府歇息一阵再上路吧。”

李慎威望向了洛阳南边,目光所及之处是一片亭台楼阁,古楼城墙,一行大雁飞起,叫人向往。

这还是他第一次来洛阳,想到处逛逛,且还有布置买特产的任务在身,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歇息,就道:“不必麻烦,我是第一次来洛阳,没见识过这里的风土人情,还想领着将士们在洛阳到处逛逛。”

“也好。”赵通海行礼:“那公子玩好,下官就不留了,有什么需要只需要来府上告知就行,下官一定不会慢待公子。”

“嗯。”

李慎威拉上缰绳,骑马去了。

洛阳城并不算特别繁荣,但也算是个大城。往年荒凉,武皇上位后迁徙了一大批人住往洛阳,如今也渐渐走向昌盛。

李慎威跟士兵先是在大大小小的街巷逛了一圈,买了些洛阳特产:牡丹鲜花饼、杜康酒、孟津梨、黄河鲤鱼等、洛阳春茶等等……

这是他母亲在他出门时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买的特产,说不见特产不见人。

李慎威只好严肃奉命去买,他也不挑货,只要敢上来推荐,他就敢就买,也不会讲价,随手一给就是几百上千文钱,一圈逛下来,买了整整一马车。

最新小说: 五脏为鼎,炼我魔心 再嫁春鸢 全家灭门后,疯批将军岁岁宠 打死不离婚! 快穿:万人迷炮灰又把剧情整崩了 黑月光又娇又坏,龙傲天他超爱! 四合院,开局木牛流马做厂长 [综]高智商和玛丽苏 震惊!我在修真界复刻出了上神 穿越兽世,小雌性每天都在修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