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1 / 2)

那时这条巷子还没有改建,一条路望上去,破破烂烂的的石板阶梯蜿蜒曲折,但山城风韵,已经初现雏形,仿佛所有烟火市井,都陷在这里。

他骨骼宽大,却又十分匀称。

坐在一张竹凳上,身前是小小的矮木桌,桌上的划痕和潮湿浸入彰显着它的陈旧岁月。

其实略显局促,可是他一张脸俊俏挺拔,五官又深邃。

程之声觉得,他不说话时,也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场,仿佛天生的人上人,坐在这里格格不入。

程之声拿起半截油条,在他的碗里浸了些豆浆汁,递过去,“你得把油条浸入豆浆里,才好吃。”

滚烫的豆浆喝进身体,她脸颊红扑扑的。

后来这条巷子,修建成商业的旅游景区,有古井春风、黄葛挂月、花街鸟语,路过门口时,美轮美奂,他也会想起,当年她为他蘸过一只油条。

裴信接过,尝了一口,的确别有风味,他问:“这条街,有什么说法?”

一座城有一座城的故事,他其实走过很多地方,常常都是意兴阑珊,不记得有过什么风景,处理完公事,会很快离开去下一个地方。多年来一直如此。

程之声这个业余导游,和他讲了很多。

讲明清时期,这里是入川门户,陆路水路两栖交通便捷,往来商贾也多再次停留中转,长长的巷子街道,是连接城区半岛上下半城的通道,18世纪末开埠后,成为商业重镇。

也讲民国时期,举国震惊的大轰炸惨案。防空洞里怎样凄惨了然。

仿佛她是历史的旁观者。

其实都是小时候听街边老人听来的。

“陵川有很多说法,山城,雾都,桥都,温泉之都,民国时期,也叫陪都。”

程之声认真和他讲话时,娓娓道来,声音细雨温软。看得出来,她对这座城市的迷恋和欢喜。

“陪都......”裴信轻吞了声,“的确是个文化底蕴很深的城市。”

裴信想起,机场初遇时,她在车里打电话的样子,这个讲话软糯,又自带三分侠气的姑娘,是凡尘俗世中,难得的一缕光。

她问程之声,“你对这里感情这样深厚,怎么舍得出国读书?”

程之声手指顿了下,垂了垂眸子,没说话。

“因为你父亲?”

他也只是猜测,那天程之声在会所里的行为和表情,分明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现他父亲的事,再加上不久前看见的资料,她家境还算殷实,想必她父母是不会舍得让女孩子一个人远赴异国求学。

程之声抬眼和他对视着,嘴角泛着苦笑,“裴先生,你这么聪明,让我有点害怕。”

四周烟火气息很足,有很多铺子,老板在吆喝。

喧闹中,裴信忽然对她说,“程之声,给我做一天导游怎么样?就今天。”

程之声看他。

眼里说不出的神情,她心里隐约涌起一丝异样。

她嘴角上扬着,“好啊,还以为你忘了。”

两人吃完早餐,从巷子底下往主街走。

下来时,没察觉,可往上坡走了一段台阶。

程之声才觉得,今天第二次失策———挑了巷子最底下一家早餐店。

爬到后半段时,她已经落后老长一截,累得想当场趴下。

裴信面色如常,在前方遥遥领先,丝毫没有累的迹象。

回头看落后自己很长一截的姑娘,三步一小歇,五步一大歇。

她今天下半身又穿的针织鱼尾裙,走起路来,属实不太方便,裴信折回身去,伸出手支援她,“有这么累?”

他说得不痛不痒。

程之声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皱起一张小脸,“我这不是为了带你感受这个城市最原始的风貌,我牺牲多大啊我......”

她说话喘得不行,也没注意看脚下,导致脚尖踏上一步阶梯时,没踩稳,踉跄了下,差点从台阶上滚下去。

好在裴信及时把她拉回来,她双手条件反射抓住他胳膊,动作弧度有些大,两个人一时靠得很近。

“程之声。”

“嗯?”

“看路。”

“哦......”

她脸颊发红,然鹅就在这时,身上传来“咔嗒”一声!

让她炸裂的事情发生了———

那声音几乎只有她自己听见。

她不敢抬起头,满脸都是充血的涨红,连一双手也将裴信的胳膊抓得更紧了。

她今天上衣里面穿的是一件白色高领针织衫,外面搭配的橄榄绿小外套,有点名媛风,外衣三颗金属纽扣是装饰,完全没办法扣衣服。

而最里面,大约是裴信提她那一把,劲儿有点过,内衣扣在她刚差点滚下去,被裴信拉回来扯动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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