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手表上夹着一根金棕色的发丝,因为与死者皮肤几乎完全同色,一直未被发现。
陈光耀忙朝技术员摆手,对方立即拿着取证袋过来,小心翼翼的用镊子取下发丝,塞进袋子。
装好了,技术员才开口:
“有发囊,可以做化验。”
“如果没有其他人在死者伏在这里后靠近死者,那么这根头发很大可能是凶手的。”方镇岳站直身体,继续道:
“死者的手表如果是在其他地方夹到这根头发,很大可能会在活动中掉落。而且它卡在手表上的位置很妙,我们可以假设凶手俯身杀死受害者时,是受害者身体最后一次自动活动。可能是感到剧痛,想要挣扎,但无法控制身体,所以只非常细微的动了一下。仔细看桌面上的酒痕——”
说着,他朝陈光耀和易家怡指了指桌面上的一道痕迹。
“这痕迹是死者昏迷前喝酒时沾在袖口的,所以痕迹是他袖子在桌面上蹭挪时留下的,对吗?”易家怡立即接话道。
“是的,很可能是凶手行凶时,头发搭在了死者胳膊上,一根发丝落进表带中,死者最后这微妙的挪动,正好将发丝卡住。”方镇岳指了指桌面,“死者胳膊上也沾有酒液,我们可以假设凶手是长发,棕色长发,而且左侧耳边的发梢可能仍沾有酒液。”
“我这就去采证。”立即有法证科的技术员表态。
陈光耀点点头,派了两个人去隔壁检查那十六人的头发。
十分钟后,法医部终于带走了尸体。
法证科的同事检查了5名长发女性的发梢,其中三位的发梢都有液体,要带回化验师化验才能确定这些液体是什么。
方镇岳带团队到空置的小包厢里开小会,现在初步比对出来往返两次死者所在位置的脚印、死者桌边脚掌着地的脚印、棕色长发、头发上有液体、坐在靠边缘位置方便走向死者等线索一综合,最后箭头指向的是一个叫郑丽珊的27岁女性。
“郑丽珊,身高一六二,体重大概一百斤,广告公司文案员,是死者下属。其他同事对她的评价都不错,说她为人很开朗,工作兢兢业业,时常有不错的创意,文笔很好。
“一直挺尊重死者,对死者这个上司提出的加班啦、重做啦之类的要求都很配合,同事都说从没听她埋怨过什么,是个很有工作热情的人。
“跟死者没发生过冲突。
“不过有人说,死者一个月前提拔下属升主管的时候,升了另一个男人,没有升郑丽珊。
“好多人替郑丽珊不平啦,说郑丽珊能力明明更强,死者就是看不起女人,才总是压着郑丽珊。”
刘嘉明一边翻口供,一边介绍:
“好像死者在郑丽珊不在的场合讨论她,说女人做什么工嘛,早晚回家生孩子咯,升职也没什么用啦,又不需要她养家。
“这一类的话应该都有传到郑丽珊耳朵里,不过同事都说郑丽珊只是笑笑,从来没因此生过气,是个很大度很好脾气的女人。”
“是个聪明女人,可惜选错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林旺九摇头哼声,显然已经将郑丽珊认作是凶手了。
“城府这么深?一点没显露,却默默动了杀机?”刘嘉明皱眉,有些难以置信,那样一个看起来开朗柔和的女人,那么无害,居然致命吗?
“现在线索还不够,所有的蛛丝马迹都指向她,但没有办法证明她就是凶手的话,仍然无法定罪。”方镇岳朝三福点了下头,“你带嘉明,再去把郑丽珊带到小房间里,单独审一下。”
“Yes,sir!”三福得令,格外郑重其事的应声,随即带着刘嘉明走出包厢。
进入到围观记者们眼中,三福的表情格外有气势,仿佛透露着一定要让凶手认罪的决心。
包厢的门又关上,将三福和刘嘉明的背影,以及记者们窥视的眼神,都隔绝在外。
林旺九看看方镇岳,叹气道:“再等一会儿,法证科勘察结束,就该放其他人离开了。”
现在必须尽快确认嫌疑人,不然就得先全部放走。
“凶器就在现场,但没有留下指纹。在场所有人的口供都找不出凶手的马脚,KTV的侍应生进包厢送东西时,也没有看到什么有用的信息……要不就先等三福他们问完了郑丽珊,再考虑后续吧?”Gary觉得自己的脑细胞已经压榨到极限,再也想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了。
“法证部还没找到凶手杀人时,包住刀柄的东西。”易家怡皱起眉,努力的回忆。
心流影像里,她明明看到了那个东西。
凶手郑丽珊用一块布,抱住了刀柄杀人,所以刀柄上才没有留下指纹。
可是法证科的同事没在刀柄上发现那块布的线索,既没有留下线头,也没有什么布料压痕。
家怡只在心流影像中看到白色的厚实的布,没有什么花纹,似乎也没有什么形状之类的特殊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