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朝是个温柔如水的少年,脾气很像女尊的男儿,一点没有这里的大男子主义。
这几日和老鸨告了病,停止接客的朝朝其实一直在船舱陪任玲珑。
相差仅一岁的少男少女相拥在床榻,就像甜蜜的恋人,连彼此的长发都缠绕在了一块。
身段高挑,皮肤白皙俊美,拥有一双桃花眼的朝朝无比感慨,“我很小就被爹娘卖了,老鸨调教我成为服侍男人的贱奴,能碰到你,是我17年来最开心的事,就是不知这份开心能持续多久,老鸨今日和我说了,明日必须继续接客,不然就要罚我关水牢惩戒了。”
昨夜刚和朝朝泡了一夜温泉的任玲珑,懒懒偎在少年身上,“这有什么好担心的,我带你走便是。”
“现在满城都是官兵在找你,你还能走的掉?”
“没有灵力的士兵而已,我想走,很容易,即使再加上十个你,也不是什么难事。”
“真的吗?!”朝朝很兴奋的模样,“等我们离开泉城,我们就找个地方隐居下来吧,到时候你嫁给我,我们生儿育女,做一对平凡的夫妻就好!”
嫁给他?帮个男ji生儿育女?!这不是在开玩笑吧?!她宁肯一辈子没有孩子,也不会允许自己孩子生父是个娼妓的。
觉得被践踏尊严的任玲珑当夜就抛下朝朝一个人消无声息的跑了,还顺手牵羊,把朝朝攒的积蓄偷个精光,连一文钱都没有给他留。
告别泉城,任玲珑继续漫无目的的乱走。这一路,不是没有觊觎玲珑的美貌,想动坏心思的男人们,不过这些人轻则身首异处,重则被嗜血的少女拿斧头剁成了肉泥,笑话,从来都是任玲珑去强男人,让她被男子强?下辈子吧!
走走停停,时不时邂逅个艳遇,时光就这样不知不觉过去两年,一日,头戴斗笠,坐在路边摊位喝茶的任玲珑听隔壁桌的客人议论,说修仙界的林家少爷,林西风不知哪里有的奇遇,重塑精骨,修为大涨,回林家报仇了,将林家108口全部杀了,连他的生父都没放过,死状最惨的是当初陷害他偷宝物的嫡兄,手脚全被砍断了,活活疼死的。
“那整个修仙界没人管林家的事吗?”又有好几个男人参与进谈话。
“管什么管,都是林家自己的事,再说林西风现在那么强,谁会不长眼睛,去碰这个硬茬啊?是嫌自己命太长了吗?”
“这人真狠毒啊!连生父都杀?!”
“不好评价他是不是真狠毒,因为据说林西风的生母就是被他生父活活打死的。杀了林家人后,林家的财物,他一分没要,全被其他修行界的人瓜分完了。”
“林西风跑哪里了?有人找到他吗?”
“最近有人在凡人界看过他,这里刚好是修行界和凡人界的交接,大家都小心点,不要碰到这个煞神啊!”
“.……”
任玲珑边饮茶,边听大家议论这个林西风的事,越听越上头,觉得比戏文里的故事更精彩。
当人群散去,没听过瘾的少女遗憾的扔下几枚铜板站起身子。
“走路能不能长眼睛啊?!”回味着刚才的故事,明明是任玲珑撞到一个路人身上,可她反而恶人先告状,先骂了出来。
同样戴着斗笠,低着头的男子没和任玲珑计较,好脾气的道了歉。
少女俯身捡起她刚被撞掉的斗笠,这男人黑衣黑衫,连斗笠都和她一样,真让任玲珑更不悦了。
“讨厌!”任玲珑不高兴的把斗笠扔在旁边草丛,接着大步朝前走开了。
某白雀族的少女不知道的是,她刚撞到的那个男人,没再继续赶路,反而驻足留在原地很久。是的,这男人就是已经18岁的林西风,虽不知女子姓名,可林西风还是一眼认出女子正是两年前悬崖边那位……
深夜,一处不知名客栈房间,爆发了激烈的打斗。
任玲珑拿出全部战力,勉强才和面前蒙面男子打个平手。
“喂,你到底是谁?!我们有何过节?”头回遇到那么强悍的对手,少女手持长剑,再次追问。
男子也不言语,他手段凌厉,步步紧逼。
任玲珑不再恋战,飞身逃跑。岂料对方没有要放过她的意思。
“大侠,饶过我吧!”好女不吃眼前亏,少女转而可怜兮兮的哀求。
男子卡在任玲珑颈部的左手犹豫了,就在女子松口气,认为能逃过一劫时,黑衣男子陡然用力,不但折断玲珑手腿骨,还废了她浑身经脉。
此时天降大雨,倒在泥泞里的少女绝望的看着黑衣人远去的身影。
不多一会,一个经过躲雨的流浪汉,瞧见了美丽绝色的任玲珑。
“嘿嘿……”流浪汉伸出肮脏的爪子,把不能动弹的大美人扛在肩膀准备带走好好享用。
宁死不肯受辱的任玲珑刚要咬舌自尽,就见大雨中,一个撑着伞的极俊俏白衣公子朝她的方向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