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渐不闻声渐消,多情总被无情扰。
朦胧中,方以沫在商场里,发现了一双闪闪发光的玻璃鞋。她爱不释手,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它。
可是,当她坐下来,兴冲冲地往脚上穿时,却怎么也伸不进去。
“原来是我太胖了。”她并没有放弃,而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减肥。
每天,早晨四点就起来跑步,三餐吃得少之又少,不见荤腥,晚上又去跑四千米。
坚持不住的时候,就拿出玻璃鞋把玩。赶走那些懒惰的想法。
就这样坚持了两个月,她瘦了二十斤。脚也瘦了,鞋码从原来的37码变成了36码。
她信心满满,赶紧拿出玻璃鞋,试穿起来。这一次,终于把脚塞进去了!她兴奋极了!终于可以穿着这美丽的鞋子出门了!
可是,刚走没几步,脚就疼了起来。原来是脚骨太宽,皮肉也挤得厉害。
“疼就疼吧,忍忍就好了。也许,穿得时间长了,骨头就挤窄了,就不疼了。”方以沫自以为是地想着。
就这样,她天天穿着玻璃鞋出门。恨不得睡觉的时候也穿着。
她忍着脚上的疼痛,可这痛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轻,反而从脚,传递到了小腿,又从小腿痛到了大腿……
终于有一天,她重重地摔倒了。玻璃鞋也摔得飞了出去,露出那双早已血肉模糊的脚。有的地方甚至磨得露出了骨头!
她坐在地上痛哭起来!并不是因为腿脚的疼痛,而是她明白,自己真的不适合穿这双玻璃鞋。
她缓缓站起身,艰难地向鞋子走去。脚上的血迹,沾染在漆黑的柏油马路上,连痕迹都看不见,仿佛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她拾起鞋子,并没有继续穿上,而是整齐地摆放在路边。然后,神情黯然地离开了。
在路上,她遇见一双平底的布鞋,虽然没有夺目的色彩,却十分合脚,舒服极了!
她穿上布鞋,继续前行。心里虽不似从前那么美滋滋的,但身上却舒服极了。时间越久,她越喜欢这双其貌不扬的布鞋,越离不开这双让她舒适的鞋子。
……
“你醒啦!”
朦胧中,传来温柔的男子声音。
她慢慢睁开眼睛,发现是昨天带她上雾隐门的那个人。
“这是早点,放在桌子上。这是新衣服,放在这了。”杜岚风交代着。
“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方以沫。”
“奇怪,我怎么能听懂他说话了”以沫心想。
“哦,对了,方师妹,昨天,我带你去见了掌门。掌门用秘法点拨,让你能听懂这里的话。但是,法力强劲,才致使你昏睡了过去。”
“原来是这样。多谢掌门。这位师兄怎么称呼?”
“杜岚风,叫我杜师兄或者岚风都可以。”
“多谢杜师兄的帮助。”
“你昏睡之后,掌门又送你一梦,预测你今后的生活。我猜,你定是做了美梦!嘻嘻”
“哪里哪里,我只梦见了……”
“莫要言说!”杜岚风赶紧制止了她。“预言之梦,不可言说。泄露天机,非同小可。”
“那掌门赐梦,不算泄露天机吗?”以沫好似地问。
“梦中世界,不在现实中。没关系。一旦出口,就在现实中,和听者亦有了关联,就出梦境了。况且需要你自己去参悟,不可求他们帮忙解读。”
以沫点点头。心想:“这么奇怪的梦,我怕是要解不开了。”
“好啦,我先走了,你也收拾一下吧。”杜岚风说着站起身,推门而出。
以沫换上了一身鹅黄色的古装,更加如仙女下凡一般。
“玻璃鞋,只有灰姑娘穿得上。王子用她遗失的玻璃鞋,找到了她。多少冒充者,都因穿不上玻璃鞋而被识破。难道说,这双玻璃鞋不是我的,我爱错了人?被折磨得伤痕累累?”以沫分析着梦境。
“另一双平底鞋,舒服极了,正适合我。虽不是特别喜欢,但是很合脚。难道说,我会找到一个对我特别好的男人?”以沫在心中暗自思索着。
此时,她再次想起了金向杰,他又何尝不是我的玻璃鞋?
削足适履的爱情,怎能天长地久?
那一天,
他离我而去。
“痛”
像一把火,
烧了所有。
我再也不懂这世间种种。
你说的爱是什么?
我不懂,
恨又是什么?
我也不懂。
我的世界,从此阴雨连绵。
“灭”
我忘记了,
如何觉知这世间的“情”。
愿有一心人,能让我“重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