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五年秋七月
○乙卯朔。享太庙,遣驸马·都尉樊凯代行礼。
○遣神乐观·乐舞生赍香帛,令所在有司祭历代帝王陵寝。
○升云南·左·布政使俞深为南京·太仆寺·卿,昆阳州·知州陈阳为广西·按察司·佥事。
○兵科·左·给事中张王□赞等劾奏:“肃州参将苏泰等边方失事,宜罢黜。太监宋彬,总兵官卫勇、白琮,都御史张翼,巡按御史阎睿不即举奏,俱宜究治。”诏:“以泰等失误事情,令巡按御史查勘明白,奏来处治。彬等,令首实以闻。”
○丙辰升山西·布政司·右·参议何宗理为山东·按察司·副使。
○复怀柔伯施王□赞俸。先是,王□赞镇守贵州,以贪懦罢处南京,支半俸。至是,援赦自陈,复为言官所劾。诏:“以王□赞贪懦无显迹,既遇赦复之。”
○丁巳转江西·右·布政使魏英为云南·左·布政使。
○降原调副使甯杲为山西·右·参议。杲为佥都御史,抚治真定时,强贼 张茂于内丘县,劫丁忧修撰康海财物。海,刘瑾乡人也,素与厚贻书于瑾,嘱其捕贼。瑾令所司停顺德知府 郭纴及捕盗官俸,督责之,又以杲勘报稽迟,遂降官。海言于纴曰:“所失非吾财,皆瑾寄橐也。”纴乃敛诸州县民财,至数千两偿海。海复书于瑾,其事乃已。后瑾败,海竟坐罢。
○戊午仁孝文皇后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崔元祭长陵。
○己未赐分守镇番地方·右·参将·都指挥·佥事 李恺金织飞鱼文绮一袭,从其乞也。
○先是,巡按·湖广·御史郑宣、清军·御史王钦 事竣将复命,惧刘瑾索厚,贿布政使陈良器,为宣移借官库银二千余两,江夏县以钦 原发赃罚银八百余两解送 钦。会查盘御史冯颙 至,事觉,仍以其银输库,颙 因奏劾。时宣已调兴化推官矣。诏:“仍降二级,钦 以未曾交受,仅停俸六月,良器三月赃罚银解京。”
○南京·工部·尚书 俞俊 卒。俊,字尚贤,浙江丽水县人。成化壬辰进士,授湖广·江陵·知县,擢监察御史,升贵州按察司副使,整饬威清兵备。弘治癸丑,平铜鼓等寨苗贼,擒斩俘获甚众。甲寅,复平大坝等寨,及招抚密勇勾等。提督军务右副都御史邓廷王□赞上其功,寻升江西参政。守制服阕,改福建,历山西左布政使,顺天府尹,工部右侍郎,寻升南京工部尚书。至是卒,赐祭葬如制。俊,为人峭厉,居官亦有能声,然急于进取,会逆瑾用事,俊 巧于迎合,瑾悦之,骤至六卿,为士论所鄙。
○庚申加魏国公徐俌、成国公朱辅,太子·太傅。俌掌南京左军都督府事,以老乞谢事。上以辅世臣勋旧,公廉著闻,不允辞,特加宫傅,以示优眷;以辅守备南京,清谨效劳,故并及之。
○壬戌升江西·按察使胡华为江西·右·布政使。
○楚王 均鈋 薨。王,东安恭定王长子,母夫人邢氏,景泰庚午正月二十六日生。以楚康王无后嗣,封楚王。至是薨年,六十有一。讣闻,辍朝三日,遣官祭葬如制,谥曰:“靖”。
○巡按·福建·御史屠奎查盘所部钱粮,以亏折数多,劾:“布政使常麟、按察副使龚嵩、知府 尹灏、运使蔡余庆等,及御史饶榶、罗善、韩廉等五十余人,俱宜罪,但已遇赦,其非侵盗者乞放免。”诏:“侵盗者逮问监追,其余免问。”
○癸亥加巡盐·御史萧选俸二级。选巡盐河东,数月之间,督办盐课至二百三万六百余引。瑾以选勤劳,特录之。
○致仕·南京·工部·尚书 韩重卒。重,字淳夫,绛州人。成化戊戌进士,授礼科给事中,历升本科都给事中。弘治初,进狭西右参政、右布政使,升应天顺天府尹,寻升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改湖广,升南京兵部右侍郎,改北京,复升南京工部尚书致仕。至是卒,祭葬如例。重,为人外若和易谦厚,而内实阴险狠戾。在科时,大臣有所不悦者,辄嗾重劾去之。及为尚书,纵其子与揽头输纳颜料,以营厚利,甚为士论所鄙。
○兵部奏:“太监张永、都御史杨一清,擒获叛贼 何锦 余党申居敬等五十八人,功勤可嘉。”得旨:“永、一清,各写敕奖励赍奏。都指挥同知马钊、指挥同知朱德、谷大中、魏添爵,指挥佥事 山玉各升一级,仍赏衣一袭钞千贯。”
○昏刻,东方流星如盏,青白色,尾迹光烛地起自奎宿东北行,至近浊,有三小星随之。同夜,东方流星,如砥赤色,有光起自垒壁阵东南行,至近浊,尾迹炸散,后有五小星随之。
○甲子升广东·按察司·副使郑岳为江西·按察使。
○赐敕奖励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陈震,令回京。寘鐇之变,震往宁夏督粮调兵。至是事平,故有是命。
○乙丑太皇太后圣节,免命妇朝贺,赐文武百官宴于午门。
○命翰林院·侍读·学士蒋冕、侍读朱希周为应天府·考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