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午巡按·福建·监察·御史罗善奏:“福建·都转运盐使司所属上里、牛田、海口等三场,灶丁附海者十二,例纳盐;依山者十八,例纳银;及开中支与商人,亦盐二而银八。以行盐地狭,报中者少,三场见积银九万三千六百五十两有奇。自后每年,仍有八千三百六十三两之数。宜将弘治十八年以前,所收银七万六千九百三十两,起解赴部,以供边饷。其余正德元年以后徵收者,则仍留备支商。”户部议覆:“既地狭报中者不多,不若免其开中。自后每年,附海所纳盐,亦易银起解。其在司存积额,办没官囚徒等盐,共二十三万五千三百九引,尽行定价变卖,并见积银,一体差官解部。”从之。
○发太仆寺马价银一万七千三百二十两,给宣府买马。
○升大宁·前卫·指挥·同知王寿为署都指挥·佥事,守备天寿山。
○丁未太皇太后圣旦,命妇朝贺。
○戊申命武平卫·指挥使石玺守备归德、武平等处地方。
○己酉升通政使司·右·参议罗钦忠为左·参议。
○孔颜孟三氏学生员孔弘礼 等奏:“欲如天下学校例,得纳银入监。”上允纳六名,以其入学先后,分为廪增、附学各二名,以为纳银多寡之数。时以财用匮乏,屡开纳银事例,士风日坏。故虽圣贤之裔,亦有此请,可慨也。
○庚戌诏:“许武靖伯赵承庆之子弘泽袭伯爵。”
○辛亥中元节。遣驸马·都尉马诚、崔元、林岳分祭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文武衙门各分官陪祭。
○乌思藏阐教王遣番僧·头目坚咎劄挂等并王子遣番僧你麻藏卜 等各贡马及佛像等物,赏彩叚衣服有差。
○壬子上谕钟鼓司·太监康能等曰:“庆成大宴,华夷臣工所视,当举大乐。近来,音乐废缺,非所以重朝廷也。”于是,礼部议请:“选三院乐工,年力精壮者,严督教习。”从之,仍令礼部移文各省,选有精通艺业者,送京供应。自是筋斗百戏之类,盛于禁掖矣。
○晋府·云丘王·仪宾韩瑀 以钱贷人,有久负不偿者,与之争斗,入诉于按察司,拊公座呼号不逊。佥事 来天球不知瑀 为仪宾也,欲刑之,闻瑀 申辩,乃止。既而听其讼,又不令贷者,尽偿所负。瑀 衔之,诬以他事奏,天球亦诉辩。上令法司锦衣卫往,会镇巡勘之,瑀 复奏连佥事 萧渊。时中狱,上诏:“禠瑀 冠带,令习礼。罚天球俸五月,调别省。渊、中,各俸三月。”
○兵科·给事中潘希曾、监察·御史刘子厉查盘边储复命,以参官不明,下锦衣狱,仍阙下杖之三十,发为民。
○癸丑南京·工部·右·侍郎张恕卒。恕,字希仁,顺天霸州人。成化辛丑进士,初授山东·夏津·知县,入为南京·山西道·监察·御史。弘治己未,迁河南·按察司·副使,专修河道。乙丑,迁云南·按察使。正德改元,擢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寻进南京·工部·右·侍郎。卒于官,赐祭葬如例。恕,清慎笃厚,性俭素。虽老且贵,如未仕时。始终三十余年,田庐无所增益。卒之日,家无遗财,士论贤之。
○甲寅太宗文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游泰祭长陵。
○辽东·总兵官毛伦 奏:“欲令副参游击三司等官,文移体统,俱如制敕,听其节制,且欲每岁巡辽阳及东西二路,以饬兵备。”兵部覆伦 言:“良是,但应敕伦 诸务,须与镇巡等官协议而行,庶不以专而偾。”是之。
○兵部议覆英国公张懋 奏:“殚忠、效义二管,原选舍余一万八千六百有奇,尝选七千余人送团营。今见操之数,不及九百。以卫所官员隐占户丁,不报故也。宜移该营提督官,稽勾送补。”得旨:“隐匿者,许自首免罪,否必并家属徙边。邻佑人等不首者,罪如之。”
○命:“管领偏头关·游兵镇·西卫·指挥使李经与大同·领班·操备·署都指挥·佥事 刘镇,更易其任。”以大同地重,镇之谋勇不及 经,故也。
○乙卯山东·都转盐·运使司·致仕·运使连盛坐拖欠盐折布银系狱,具奏辩理,且言:“为判官严兰并各场官吏总秤人等,作弊所累。”下户部覆议,因言:“高家港场盐课,当折银解部。彼时,御史秦锐不行,查奏止据同知林焕勘报。径徵布疋,合并罪之。诏:兰并该场官吏人等,令巡按御史查提究问,严限追完。焕、锐,亦提问。今后盐课,俱纳银,不必折收布疋。”是狱之兴,巡盐御史宇文钟增俸二级,以讼受服,闻者愧之。
○英国公张懋 奏:“幼官舍人立营操练,盖欲其渐知事体,以备任使也。今按旗手等卫都指挥、千百户等官,实二万三千七百有奇,而见操官舍并在逃者,较之官数才十二,余俱隐蔽在卫,乞会官清查送操。”下兵部议:“请移文存恤科道官,及本部委官,按籍清查。但年十七以上者,必送营操练,而后听其袭代,或隐而不报,报而不送者,俱如例参究。其已送而三逃者,于祖职降袭一级,庶人不怠玩。”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