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令她满意,医生终于放开了我的脸,我急忙揉了揉红肿的地方——难怪说不要得罪温柔的人,因为他们生起气来不是人。
这回连格雷森都不帮忙说好话了,他双手抱胸,我们对视了几眼,换来一个轻轻的手刀劈在脑门上:“收起你那副眼神,乌苏,赶紧回家。”
这一男一女的表情还挺像的。
我真心觉得自己没猜错,但也只好抱着东西小跑着离开。
“拜拜,你们俩也要小心哦。”
道别后,印在眼帘里的是医生和警官低声讨论的模样。我不再回头,总觉得脚底下的影子比平时更长。
它看起来有点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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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蝙蝠灯长明的夜晚,云层犹如翻滚的墨水,似乎只要轻轻一挤,就会在人们头顶倾泻而下。
我在一栋废弃民居的楼顶,就着手电光翻完了马龙的档案。
“呼……”
也就刚来哥谭那会还做过文秘之类的工作,现在再让我看这么多密密麻麻的英文字着实是种折磨。
费力给脖颈和腰做了会拉伸,我听见身体里的骨头在咔咔响。
长时间的阅读让我被压迫的颈椎狂喊罢工,以至于眼前也跟着出现了花屏。
我干脆仰躺在水泥上。
火柴马龙这个名字最初被GCPD注意到还是一起纵火案,当时他还是个和弟弟搭档的底层罪犯,警方在火灾现场找到了两具尸骨,还以为这一对兄弟把自己也跟着玩死了。
没成想死去的只有弟弟,火柴马龙在一段时间后名声大噪,地下世界几乎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了不起的诈骗犯,不少人还会跟他买消息,或是雇佣他杀人。
和马罗尼家族搭上关系也是在那个时候。
我算了算时间,估计这是自己来到哥谭之前的事情。
不过哥谭的肮脏却像陈年的老垢,即使擦除也会留下顽固的底色,名声招来的不止生意,还有杀意,似乎多年来一直未变过。
警方曾有一次收验过马龙的尸体,DNA和骨骼都能吻合,但是仍有线报称他还活跃于哥谭那些见不得光的角落。
格雷森把所有能与他有关的事件都记录在最后,我囫囵吞枣看过一遍,发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
但凡有马龙“出场”,这些事件的犯案人都被一一抓捕归案。
结合义警们对他的熟稔,以及我所了解的那个“火柴马龙”,真相呼之欲出。
这个沉默寡言,却异常敏锐聪慧的大个子,并不是什么穷凶极恶的罪犯,而是义警们安插在哥谭地下的报信鸟。
是的,如此才解释得通,为什么知晓他的身份后我并没有感受到恐惧——他并没有杀过人。
分辨这点的能力或许是我这十几年在哥谭的唯一收获,马龙很干净,不像红头罩和罗宾,他身上没有一点血的臭味。
头顶的天穹将湿气压下,我看见一道惊雷闪过,片刻后暴雨和轰鸣翩然而至。
水将纸张打湿。
我偏过头,视野里的白纸黑字或许很快会在雨的浸润中糊成一团,那样的话马龙就看不了了。
——他不会在今夜知晓自己是谁。
如果马龙的记忆从一开始就在,我和他根本不会有相遇的机会。
在哥谭街头浑浑噩噩的流浪者太多,即使是圣人也不会一个个都带在身边。我是个占了便宜的幸运儿,而运气总有用到头的那一天。
——将这些档案留在这,雨水会把它融化得面目全非。
丝丝耳语穿过水幕滴进耳畔。
我明白,世界上没有什么能持续到永远,我也曾想过,找回记忆的马龙不需要再待在地下室里,晒太阳总是让他心情很好。
可是我讨厌白天,也讨厌日光。
分离意味着他将获得解脱,不用随时随地关心一个废物的死活。而不用面对马龙那双时常担忧的蓝眼睛,我也可以顺理成章地做回一件工具。
没有人在意消耗品的感受,只需要使用她,搁置她,一直到她半途损坏,或是完全生锈。
如果这件工具拥有自己的思想,那才是最可怕的。
这意味着她要记住每一次受伤的疼痛,体会自己一眼望不到出口的人生,然后被他人幸福的余晖所刺。
所以长痛不如短痛。
我从地上猛地坐了起来,堆在身旁的档案已经彻底湿透,我像个疯子一样把它们捡起来,然后躲在屋檐下试图抖干水分。
“操……操!狗屎!”
没用了,格雷森一定是新打印的,油墨在白纸上肆意生长,从规规矩矩的文字和图片变成了张牙舞爪的罗夏墨迹,它像无数发出嘲笑的骷髅,咧着嘴大叫——
“活该,乌苏!谁让你产生过如此恶毒的念头!”
一股愤怒把它们拍在墙上,随后目光下落,水洼倒影着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