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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迫在眉睫(2 / 2)

是满意,她先教四海正确的握笔姿势,随后拿了个缺口的碗,装了点水让他沾了在桌上练习写字。

自己则用墨块研了点墨汁,在纸上将自己前些日子认的字一一写下。

她本就有点书**底,虽然毛笔用的少,不过她学东西快,随着她逐渐掌握运笔方法后,越往后写,字写的越来越周正好看。

林寄明回到家,见姐弟两个在院子里练字,也没出声打扰,而是悄悄走近瞧了瞧。

他之前也是念了两年私塾的,自然认得字。

不看不打紧。

望着知夏写下的两张纸,他脸上露出了惊讶之色。

女儿没有正经念过书,昨天从赵氏嘴里得知,她这段时间跟着沈甫安认了些字,家里的纸笔是他昨天买回来的,按理说以家里之前的条件,她应该没有用过纸笔。

一手字居然能写的这样漂亮!

寻常书生没有个三五载的功夫,可写不出这手字来。

难道真是天赋异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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