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钗的前世(五)(1 / 4)

秦可卿提到她与贾蓉的关系时说:婶娘的侄儿虽说年轻,却也是他敬我,我敬他,从来没有红过脸儿。

她和贾蓉是相敬如宾,那对谁擅风情,还成了败家根本?

因为她擅风情的对象根本不是贾蓉,是贾珍。

别以为贾珍是个糟糠老头子,他论辈分是贾琏和贾宝玉的哥哥,贾蓉不过十七八岁,过去的人结婚早,贾珍也就三十多岁。

在宁国府,贾蓉在贾珍面前,算个der。

贾蓉根本不敢违抗贾珍。当时伦理等级制度森严,就跟贾宝玉见到贾政,就好像耗子见到猫一样。贾珍在宁国府就是一家独大,看下面这段就可知了。

【贾珍道:“你瞧瞧他,我这里也还没敢说热,他倒乘凉去了!”喝命家人啐他。

那小厮们都知道贾珍素日的性子违拗不得,有个小厮便上来向贾蓉脸上啐了一口。

贾珍又道:“问着他!”

那小厮便问贾蓉道:“爷还不怕热,哥儿怎么先乘凉去了?”

贾蓉垂着手,一声不敢说,那贾芸、贾萍、贾芹等听见了,不但他们慌了,亦且连贾璜、贾扁(原字为所玉右扁)、贾琼等也都忙戴了帽子,一个一个从墙根下慢慢的溜上来。】

这伙人每年的份例都归贾珍分配,能不听话?

那为什么贾母也觉得秦可卿好?

【贾母素知秦氏是个极妥当的人,生的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乃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见她去安置宝玉,自是安稳的。】

从书里的描写就可以看出,贾母是一个典型的有智慧贵妇老人,一般情况下少管闲事,安享晚年清福。

王熙凤引见了尤二姐,她拉着尤二姐的手说尤二姐好,后来王熙凤说尤二姐不好,便也信了。

晴雯本来是她屋里的人,觉得好才给宝玉,王夫人说不好,也就信了。

所以府里上上下下都说秦可卿好,她能不信吗?何况她也不是宁国府的人,又不是贾珍的亲奶奶,自己府里的人,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何况是亲戚,更要客套些。

所以秦可卿不仅长的花容月貌,而且擅于风情之道,可想而知贾珍和贾蓉这两个色坯,败家子,看上了她,哪还会管什么联姻,这在荣国府可能还会有障碍,在宁国府就是贾珍说了算,娶进来有什么奇怪的?

秦可卿人又要强,以她低微的出身,要想在贾府站稳脚跟,要强的唯一出路,就如尤氏姐妹一样,只有依附于男人,否则贾珍不点头,她连宁国府的大门可能都进不来。

本来就是正得宠,自然人人奉承,再加之对男人擅风情,连宝玉也着迷,对其他人等又温柔平和,终于落得府里人人喜欢。

贾府上下无不待她好的,恰恰更坐实了她和贾珍有染,背靠着贾珍这棵大树。

而且秦可卿很会来事,办事就如贾母所说极稳妥,比如她弟弟秦钟没地方念书时,看到贾宝玉来了,马上给宝玉引见了秦钟,不过三几句话,贾宝玉就被秦钟迷住了,直接让他和自己一起去上学,比跟贾珍说还便宜。

所以曹雪芹在书中说的清清楚楚,秦可卿擅风情,秉月貌,是败家根本,结果硬是被熟视无睹,整出什么公主来,判词中有一丝一毫暗示过她出身高贵吗?

至于秦可卿之死,判词写的很清楚,【后面又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

秦可卿就是悬梁自缢死的。

根据脂砚斋的评语,《淫丧天香楼》是第十三回中的原有情节,畸笏叟在这一回回末有朱批: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甲戌本”十三回回末亦有朱笔眉批:

“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

总之就是曹雪芹应畸笏叟要求,把原本写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段给删去了四五页的内容。

畸笏叟可能是曹家的长者,至少也是熟人旧友,至于为什么要求曹雪芹删了这段,大概是不想这种丑事公之于众,或者他也是秦可卿的书粉也未可知。

所以知道曹雪芹素有怜香惜玉之心,便以秦可卿死后其言也善为名,令曹雪芹删去了这一段直白的描写。

他要是说为贾珍笔下留情,我估计曹雪芹也不会买账,贾珍和贾蓉父子二人与尤二姐尤三姐厮混,他可是写的明明白白。

但是中间一部分事件发生过程虽然删掉了,可是秦可卿悬梁自缢的判词,和她淫丧天香楼这件事并没有改。

只是因为缺乏了中间事情发生的过程,就又让有些人有机会为秦可卿洗白了。

有说她其实是病死的;有说是被逼不从,其实还是清白之身,否则不至于差点病死,以死抗争;甚至公主论者说是元春向皇上告发,秦可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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