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二十一年,五月初三。
洛城首夏清和,芳草未歇。
随着天边一抹晨曦划过,北市坊门大开,挤在坊门处等待的百姓待那最后一声街鼓声响落下后,提篮带货,鱼贯而入。
“当家的,您看这洛城的街市多热闹啊,在金陵时,我可从没见过这般景象。”洛书掀起马车上的半边帘子,敲敲探出头去,有些新奇地看着拥挤的人流。
“那是,此处毕竟是十三朝古都,王气盘踞之地,自然与别处不同。”兰桉双手叉在脑后,懒洋洋道。
自金陵到洛城赶了半月的路,光是视察沿途所经州县的镖局分号,便让她累个半死。谁知,刚到洛城,兰桉便受到了当朝皇太子的邀约。
于是乎,驿馆的被褥尚未捂热,兰桉便拎着侍女洛书向立德坊方向动身,此处距太子的东宫最近,马车上有皇家御赐的通行标识,饶是百姓众多,一路也丝毫未见阻拦。
“要我说啊,当家的,这皇室中人行事就是霸道,哪像咱们,走个乡间野道途经某处,还得提前让兄弟留下买路钱呢。”
她这小侍女自小野惯了,一张口是什么话都敢往外蹦,兰桉心中暗笑,嘴上却故作正经,板着脸斥道:“仔细着些,此处不比金陵,天子脚下,哪怕行差踏错半步,你当家的也救不了你。”
“哦。”洛书悻悻了一声,不再言语,想起小姐此行所携手下不少,且个顶个都是武行好手,心底又硬气起来。
她家小姐的爹本是中原一带最大的镖局——宁化镖局的总镖头,十一年前,冀州水患成灾,百姓离散孤苦,易子而食之象比比皆是,各级州县官员都调动人马前往冀州设厂施粥,赈灾济贫,一时朝廷的户部忙得转不管弯来,宁化镖局久负盛名,故奉旨为朝廷押送二百万石粮食并芦苇干草若干。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许是被人陷害,当这批粮食被送至冀州时,那前来的太仓令却发现,本应是白花花的稻谷被人换成了一堆松散的黄沙。
兰德清当即就被下了狱。当年冀州灾情甚重,圣上听闻雷霆大怒,即使那整整二百万石粮食尚未找到,可兰德清连同兰桉的两个兄长,不过仅仅事发七日,便被处斩。
运粮之祸后,宁化镖局的名声臭到了谷底,即使为寻常百姓运送日用衣物,镖师们也没少遭人指指点点,宁化二字,竟在一时间成了偷鸡摸狗的代名词。
这种境遇,直到十年前兰桉正式接过总镖头的名号以后,才有所改观。
想来人们对于灾厄的记忆总是一时的。如今十年过去,当年之事已鲜少被人忆起,她家小姐也成为能执掌数十家分号的大当家。
洛书看向面前的小姐,这个年纪,她本早应嫁了人,奈何如今兰桉的一张小脸历经多年风吹雨淋,远不像闺阁女儿般细腻。
记得当年金陵别家镖局的镖头们听说宁化镖局的继任者竟是兰德清唯一剩下的女儿,纷纷乐开了花,那些男人瞧不起外表柔弱的兰桉,下了赌约:“区区一介女流,在这种行当能混三个月就是烧高香了。”
可兰桉正是凭着这一介女流之身将宁化镖局的商誉做到极致,她日日磨练筋骨,学习唇典,不过二十岁年龄出头,便是长袖善舞,遍识天下英雄。
这下,那些人更看不惯她了:“成日里混在男人堆里,谁知道她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洛书心中为她家小姐感到不平,又想起此行目的:“当家的,太子真的知道当年的凶手是谁吗?别咱长途跋涉这么久,到头来却被诓了。”
兰桉把玩着手中青玉扇坠,不疑有他:“不试试怎么知道,莫师傅说了,那凶手当年调换了粮食,可派去查案的人找了许久都没个影子。”
她闭目,想起父亲和两位兄长的面孔,“整整二百万石,若非此人与皇室有联系,他哪里来这么大的地方藏匿罪证?”
主仆二人正说着,马车忽地停在一处。
赶车的车夫翻身下马,拱手朝车窗旁道:“兰三小姐,此处便是宫城的东门了,烦请您下车步行。”
兰桉在前,洛书在后,两人走在宫中一条窄窄的汉白玉步道上。
可眼见还未到东宫,那引路的小内侍便停在炎炎烈日下,对兰桉道:“太子殿下正与武平侯在东宫内议事,烦请您稍候。”
“我家小姐金尊玉贵,你这是何意?难道太子殿下就让我们在这么毒的日头下等吗?”洛书本以为此行会异常顺利,可和她主子前脚刚进宫门,后脚便有这种狗眼看人低的东西使绊子。
“放肆!就你这丫头多嘴。”
兰桉转身对小内侍陪笑道:“这位公公,实在对不住,臣女知太子殿下日理万机,可眼下臣女有一宝物要献给殿下,若是耽搁了,殿下怪罪臣女不要紧,可若是迁怒了公公,怕是不好呢。”
那小内侍只是东宫的一个引路内侍,平日里根本没有在太子面前说话的机会。今日他见兰桉与婢女两人衣着平平,便想趁机刁难二人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