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斯珩一顿,敏锐地捕捉到温萝话语中的异样情绪,眉梢微动,勾起一抹笑容冲孙玉珍礼貌颔首:“孙姨您好,我叫梁斯珩,萝萝的男朋友,叫我小梁就好。”
孙玉珍微微一怔,许是她照看温萝的时间久了,几乎将她当作半个女儿看待,如今骤然得知温萝交了男朋友,一时间还有些惊诧,忙指使丈夫把梁斯珩手里的东西接过去后,拉着他的手仔细打量,越看越是喜欢,拍着他的手背,笑得合不拢嘴:
“诶好好,小伙子长得真够俊的,快快,快都进来坐。”
几人在沙发坐下后,孙玉珍把温萝拉到身边,寒暄了一阵儿,又关心地问了她几句近况。
温萝抿了抿唇,一一应对过去。
孙玉珍从小就是农村户口,在农村长大,直到凭着一手好厨艺、和当过月嫂带过孩子的经验,经人介绍到了温萝家做了保姆,才在温萝父母的安排下把户口迁到了城里。
她虽在富人家做了十几年保姆,后来温萝上了大学不再需要人照看,又得了笔不少的钱款,找了个轻省的活做,但整个人一直都带着农家妇女的淳朴、真诚,没多少心思,说话也直来直去。
只是她虽然大大咧咧,但毕竟照顾了温萝这孩子那么久,甚至可以说比温萝的父母都了解她的性格。
更何况她那对父母是个什么德行,孙玉珍这么多年也都看在眼里,如何察觉不到温萝话语上的含糊。
孙玉珍一般做不来在背后嚼前雇主口舌的事,只是以往温萝来看她,她一样会常问问温萝最近过得怎么样,从来没见过温萝这种状态。
见她藏着掖着不说,孙玉珍一阵心急,脱口而出:“那俩人又闲着没事去招惹你了?”
她的丈夫也清楚自己这妻子说话直性子急,又做不到拐弯抹角那一套,在旁边扯了妻子一把,笑呵呵地扯开话题,有些自责地对温萝说道:
“你看我和你孙姨也好久没去燕京看你了,上次是不是还是暑假的时候?妍妍这上了高三,我们简直脱都脱不开身。”
温萝倒不是要刻意瞒着孙玉珍,只是没想好怎么跟她说,也实在不想在年节提起这些扫兴的事,又被心疼地抱着哭骂。
……虽然她也知道孙姨没坏心,也是真心疼她,待她都算是半个女儿一般。
只是她骨子里总别着些文青的那些没用的清高和傲气,就像她没脸在梁斯珩面前说自己的过去一样,她也没脸用自己的那些破事换得他人的心疼同情。
如今周叔接过了话,温萝也便顺势避开了那些话题,乖巧地笑了笑:“高三很重要的,您和孙姨也不用总担心我,我一直都好的。”
孙玉珍也察觉到自己说错了话,懊恼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
温萝无奈一笑,软声跟孙玉珍说道:“孙姨,我只是不想大过年的提这些败坏大家的心情,但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真的没事。”
孙玉珍抬头心疼地看向温萝,欲言又止。
梁斯珩看着面对长辈的关心显得有些拘谨无措的女孩,心下一疼,伸手过去碰了碰她的手。
葱白的手指被温热的掌心包裹住,温萝怔忪了一瞬,转眸望去。
男人安抚地握了握她的手,将她拉起来,带到自己那一侧。
他则往孙玉珍夫妇进处坐了坐,提过放在茶几边的一个盒子,温和地弯唇说道:“来之前听萝萝说周叔喜欢喝茶,尤其爱白茶,我本来还想着第一次登门拜访,给您送点名茶,后来还是萝萝劝我,最后还是决定投其所好了。”
周定远大笑了两声,一边从梁斯珩手中接过来,感慨道:“还是萝萝了解我的喜好,喝什么名茶,跟我喜欢的比是万万比不过的。”
说着,周定远往自己手中的盒子瞟了一眼,愣了愣,忍不住一惊:“这,白毫银针,最顶级的好茶了啊。这太贵重了……”
温萝被梁斯珩拉到身边,挨着坐下,感受到身边人浓烈又令人心安的存在感,渐渐放松下来,被他握着的手本能地贴着指根蹭了蹭,勾住那根根指骨分明的长指把玩着。
听到周定远的话,温萝下意识想起两人挑选礼物的时候,听说周定远爱喝白茶,他特地打电话托朋友的关系,辗转买了些七八年份的老银针。
当时她还觉得太贵重,却被美其名曰一句“拜访重要长辈更要投其所好”给堵得面红耳赤。
所以什么叫她劝的,明明是他……
是他说什么,“她敬重的长辈,他也理所当然要讨好”之类的浑话……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心思似乎越来越昭然若揭——
这样说好像也不太准确,更应该说,他的心思早已摆在明面上,而这段时间的举止言语,其中所暗含着的明确目的性,几乎让人忍不住的心悸发慌。
温萝想着想着,又控制不住地脸热心跳,不禁开口劝道:
“周叔您就收着吧,别管贵不贵重的,反正他要讨好您,您就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