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精的尾巴”,但前提是莫恩以后是“妖精的尾巴”的公会会长。
这城市本质上还是给了莫恩做封地,莫恩如果是“妖精的尾巴”的会长,这“玛格诺利亚”自然也就是“妖精的尾巴”的地盘。
这一个举动,实际上也是托马国王对莫恩继任“妖精的尾巴”会长职位的一种支持。
“这”
听到托马国王的话,莫恩明显一愣,讲道理,他是真的没想到托马国王能有这种魄力,直接把“玛格诺利亚”都送给他可还行?
但是,这个公爵爵位什么的,莫恩其实不太想要,如果当了这个公爵,那不就成了菲欧烈王国的封臣了吗?虽然作为在菲欧烈王国长大的人,莫恩本来也算是托马国王的子民,但这和直接成为君臣还是不太一样的。
当个普通的屁民,身上没什么太大的责任,虽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但真轮到“匹夫”们出力的时候,估计这“天下”的情况也很糟糕了,一般情况下,都轮不到“匹夫”出力。
可一旦当了官,当了这个公爵,那身上的担子就重了,享受了权力、地位带来的便利,那相对应的责任也必须要承担起来。
有些人能只享受权力、地位的便利,不承担责任,但莫恩做不到,良心上过不去,因此要不要接受这个爵位,对他来说还是挺重要的。
“如果不是涉及到了生死存亡的大事,王室绝对不会麻烦您。”
似乎是看出了莫恩的想法,托马国王立刻接上了一句。
“.”
看著一脸真诚的托马国王,莫恩是真的有点心动了,咳,是对托马国王提出的条件心动了。
莫恩烦恼的就是当了这个公爵之后,菲欧烈王国出了屁大点事他都不得不参与一下,为人臣子,这是难免的,
而托马国王给的特权就非常的具有针对性,基本上就是让玛格诺利亚成为了一个“国中之国”,除非是涉及到了菲欧烈王国生死存亡的大事,玛格诺利亚以及附近周边郊区就完全自治,不用向国王和政府负责。
“好,我接受。”
托马国王都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莫恩自然无法再拒绝,翻译一下,就是“他给的实在太多了”,多到莫恩都无法拒绝。
“太好了!那我就册封您为玫瑰大公,封地就是玛格诺利亚!”
见莫恩终於答应下来,托马国王也是鬆了一口气,虽然这种做法看似有点諂媚,但他却觉得完全值得,莫恩可真是没少帮他的忙。
之前帮他进一步整合了王国南方的那些顽固大贵族势力,之后成了翡翠的师父,现在还拯救了首都“百之城”克罗卡斯。
相比於莫恩为王室,为菲欧烈王国做的事情,托马国王觉得自己给的並不算多,只是一座城市而已,而且还是一座本身就非常依託“妖精的尾巴”存在的城市。
四捨五入,他这就相当於是空手套白狼,简直赚翻了好吧?
“玫瑰大公.那就玫瑰大公吧.”
听到这个称號,莫恩笑了笑,他本来就有一个“玫瑰星神”的外號,现在又在玛格诺利亚东森林深处种起了玫瑰,那片森林也在他的封地內,叫个“玫瑰大公”也没什么问题。
“对了,之前说的西大陆移民的事情,你们考虑的如何了?”
新鲜出炉的“玫瑰大公”没有忘记自己之前提过的建议,公会里和玛格诺利亚收留了不少西大陆移民,他自然得让那些同伴安定下来。
“我认为没问题,那是个好主意,处理得当確实能够增强国力,我们会儘快落实下去。”
托马国王立刻回答道,莫恩说的没错,西大陆人和菲欧烈王国人差別不大,確实很好同化,完全可以吸收进来,增加人口。
整个菲欧烈王国境內,还有很多的地方可以开发,吸收西大陆移民也不用担心会引发衝突,完全可以让这些西大陆移民去开荒。
由菲欧烈王国政府来统一安排带领,让西大陆移民们开闢新的定居点,把那些山林都开发利用起来。
至於西大陆移民愿不愿意?想好好过日子的,想有自己的家的,不用想肯定愿意,毕竟政府包食宿,一直支援到他们可以自给自足,这还有什么不愿意的?总比流浪强。
每一座繁华的城市,都是从这一步开始的,没有前人们辛苦开拓,后人哪能享福?
而不愿意的,那些寧愿落草为寇的,就等著官方的铁拳吧,菲欧烈王国没有他们生存的土壤,散布各地的魔导士公会不是吃乾饭的。
“嗯,我会关注这件事的后续。”
莫恩点了点头,他自己提出的想法,自然要紧密关注一下,本身是好意,可別弄出了大乱子。
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莫恩对托马国王有了些改观,这傢伙关键时刻还是有魄力、靠谱的,但也不能完全信任他,因为他有时也会突然抽风,比如非要留下参与大事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