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1 / 2)

姜芷看到那手串,心头一惊。这是那一日,初见柳云志时,她给小二的那串珠子。

材质一般,但是胜在颜色好看。

当日看柳云志情急,生怕当铺掌柜把他那块砚台给转出去。她心生怜悯,脱了给那小二。请他从中周转,看能不能略微宽限几天。

本来就是一个小玩意儿。不值钱,她也不是特别珍惜。

所以当日才能脱手而去。

此刻那玉白珠串安静躺在柳云志掌心,姜芷不禁觉得额角突突直跳。

柳云志处处殷勤,她不是不知道。但是萍水相逢,仗义相助。她以为只是随手结了个善缘。不曾想,今日竟会给自己招来这般困扰。

姜芷抬头看了看柳云志,他似乎换了一件新袄。蓼兰的颜色穿在身上,映得人也挺拔起来。

他的脸不再似初见时那般,面露饥黄苦色。略微有些血色以后再瞧,五官便有些清冷秀气。再胖些,仔细调养,倒也算的上上等。

可他此刻,忽然拿出来这手串,是要置她于死地么。

姜芷抬头看柳云志,那双眼睛看着状似无意。可姜芷若是再年轻个几岁,她便信了。偏偏,她不是好哄好骗的幼童。

她能看出来,他是故意的。带着昭彰的恶意与爱慕。

“柳公子,您不是在茶楼替人代笔么?怎么跑出来了?”

姜芷似乎没看到那举着的手串。刻意忽略柳云志的示意。

同时也意有所指的在向温行解释,为什么她会认识柳云志。

她跟温行说过,曾经为了寻温行给阿婆代笔,去了明月镇街上,可是没有找到人,找了别人代笔。

此人,便是那别人。

柳云志神色一顿,他随即笑了笑,好像没有听到姜芷的话。

他将手中的东西高举,再次重复,声音里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压迫,“阿芷姑娘,你的东西,我给你赎出来了。”

“谢谢。”姜芷见拗不过他,伸手将那手串接了过来。

柳云志的脸色肉眼可见的好看了起来,他微微抿了嘴角,刚想要说话。便见姜芷身边的温行张了口。

“我帮你拿。”温行伸手,从姜芷手里将那手串拿走。

其他男人碰过的东西。怎么配待在她的手心。

姜芷摊开手心,任凭温行动作。其间并不刻意的亲密,反而最伤人心。

好像浑身的血液凝固,柳云志不得不偏头,打量起姜芷身边的男人。

怎么说呢。他自认饱读诗书,可是却找不出合适的词来形容她身边的人。

他就站在那里,就又让他生出那种感觉来。

明明他都没有和自己说话,可他就能让自己自惭形秽起来。又让他觉得自己,是永远上不了台面的老鼠。

他这几日挣了银钱,先去花十倍的银钱,从小二手中买回了她的手串。后来才赎出来自家祖传的砚台。

他像着了魔一般。不管不顾。

他赎出她的手串时,甚至没有想过那方砚台。他心里,被她填满,完全不见列祖列宗。

他拿着那手串,觉得无比满足。他想象着有朝一日要在什么情境什么时候,将此物郑重的交还给她。

可是刚才茶楼内匆匆一瞥,他甚至都不确定那身影是不是她,是不是自己看花了眼,他便被不知道是什么的力量驱动着,就那般冲了出来。举着她不要的手串,邀功般的和她搭话。

可此刻,他所有积攒出来的勇气,就被那个男人,轻易击碎。

明明,他什么都没做。

可他像一轮明月,自此高悬,永远高贵皎洁。

温行见柳云志望过来,他甚至对着柳云志微微点了点头。

他因为胜券在握,所以对他毫不在意。他甚至没有拿他当做敌人。

柳云志的手,在棉袄袖子里紧握成拳。他暗自咬牙发誓,早晚有一天,他会将阿芷抢过来。他才要做那个最得意的人。

柳云志想到此处,便松开了拳头,他面上甚至挂了笑容,抱拳对着温行问道,

“敢问兄台是……”

温行笑了笑,同样是男人。他知道柳云志眼睛里面流露出的是什么。

“王阿婆应该同你说过,我是阿芷的夫郎。”温行唇角始终挂着笑意。

柳云志知道,那笑意里面蕴藏着的轻蔑。

柳云志也跟着笑了笑,道,“原来那日清晨所见,便是兄台本尊。那日离得远了,不曾细看。今日一见,兄台风华,当真无人能及。”

温行听柳云志夸自己,面上不见半分波澜,他甚至都没有问柳云志姓甚名谁。只是同样抱了一下拳,算是回礼。

“阿芷,我们走吧。”温行没管柳云志,只牵了姜芷的手,迈步朝前走去。

姜芷对着柳云志轻轻点了点头,便回过头去,和自己夫君一起并肩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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