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2 / 2)

这美丽的突厥少女正是长大后的菱歌。

她在大漠生活多年,不但学会了一口突厥话,习惯打扮也和突厥人看上去没什么两样,阿斯拉部的很多人都以为她是摄图流落在外的遗珠,这样的事对东征西讨的突厥贵族来说并不少见,别的部落就更不知道她的来历了。

她和摄图的小女儿伊斯丽成了最好的朋友,她还有了一个突厥名字,叫做唐苏思。因为菱歌大名昭,小时候,她告诉哈斯丽“昭”的意思就是光耀,伊斯丽怎么也发不好这个音,不是喊成“刀刀”,就是“家家”,每次令菱歌笑不可抑。菱歌告诉伊斯丽在自己部族,有的人把自己阿母也称“家家”,因此绝不让伊斯丽这么叫她。

宇文玘知道后,觉得她原来的封号就叫昭华,即美玉发光的意思,草原上将美玉珍宝喊做“唐苏思”,干脆就给她取了个突厥名字叫“唐苏思”,现在已经没有昭华郡主了,这个名字,就当是对过去的一个纪念吧。菱歌很满意宇文玘给她取的新名字,听起来就像“糖酥丝”,多好呀,她最喜欢甜甜的东西了。于是除了宇文玘他们私下习惯叫她菱歌外,突厥王庭的人都叫她唐苏思。

菱歌看伊斯丽有惊无险,又去检查鹘隼的脚。那鹘隼看见主人来,已经飞过来歇在了马上,一鹰一马倒是相处和谐。幸好鹘隼脚爪十分坚硬,它飞得又快,只是被狼牙擦到了,没有被咬实了,但也破了一个口子,正在淅淅沥沥地滴血。

那鹘隼脚带金环,金环上系着红色的软皮,虽然伤了脚却还是十分神气的样子,菱歌连忙给它包扎止血,又从背囊里拿出肉喂它,那鹘隼张开灰蓝色的喙嘴,慢条斯理地吃,一边吃一边傲慢地看着牧羊犬。

三年前,谒罗小可汗给摄图进贡了一批幼隼,摄图给自己的儿子们和休玘二人各分了一只上品。草原牧民喜欢养鹰隼,突厥人更甚,他们的传统是以猎养战,所以打猎是日常。打猎时带上猎鹰,和猎犬一个天上一个地上,配合得天衣无缝。从摄图到各叶护,特勤,颉力发,几乎都拥有自己的鹰房和鹰奴。养鹰的绝顶高手,甚至还能训练鹰舞,用各种飞行姿势发出讯号,在空中侦察敌情。

为了让自己的臣民弓马不怠,保持士气,摄图每年春季都会选一个地点进行行猎大会,这个行猎大会不是普普通通地各自打猎,按猎物的多寡来论赏,而是让皇亲贵族和臣子们带领各自的兵马,在打猎的围场运用自己的战术来围歼猎物。围场很大,所以需要团体协作,战术合理,最后不单要看猎物的大小多寡,还要看兵马损伤程度,调度指挥等,尤其禁止故意弄伤对手。这时候猎隼就可以大大派上用场。

这只猎隼正是宇文玘的那一只,还未成年,因为训练出来不久,对敌经验还不足,所以差点着了老狼的道。

菱歌在草地上坐下来,对伊斯丽嗔怪说;“伊斯丽,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不要一个人出来放羊,春天虽然不缺食物,但是也会遇到狼的,你看这不就遇上了吗?得亏我一上完课就出来找你了,要不然你就要吃大亏了!休阿兄不是给你派了几个牧民帮你放羊吗?你为什么又一个人跑出来?下午又没去上课?”

伊斯丽摸摸发辫,撅嘴道:“可敦和先生讲的那些琴棋书画,我又听不懂,我又没你们聪明,叫我弹琴,那琴弦还不如我的鞭子好使呢,还是放羊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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