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她第一次完全睁开了眼睛,大大的眼睛专注的望着自己父亲狼狈不堪的脸。
她完全睁开眼以后,瞳孔又大又圆,干净的好像能看到人的灵魂。
她拥有一双几乎和母亲一模一样的漂亮眼睛。
小田岛恍惚间几乎以为自己在跟希望对视。
孩子伸出小小的手脚随意的挥舞着。
小田岛好像着魔一样慢慢靠近孩子。
那只小脚丫轻轻踢在小田岛的脸上。
一瞬间,小田岛好像又回到了那个晚上。
他带着满身烤肉味回家,希望安静的在等他。
然后,希望牵引着他的手放在自己肚子上。
隔着希望的身体,他此生第一次碰触到了一只小脚丫。
那只小脚丫踢在了他的手心,也踢在了他的心里。
“……是你么?那天晚上也是你对不对?踢了爸爸一脚的小调皮?是你对不对?”
小田岛跪在这个小生命面前,自希望被火化后,他第一次哭了出来。
几个月后,小田岛把这边的事情处理完毕。
他辞了工作,去希望的学校把后续手续办完,领回了希望的私人物品。
希望出事那天约见的,是保险公司的职员,不知道希望当时在想什么,她给自己买了高额的意外死亡险。当天职员是来给希望送保险生效的通知书的。
……保险生效了,希望填写的受益人是小田岛有剑,所以保险公司又给小田岛理赔了一份天价赔偿。
小田岛有剑的账户里已经是非常惊人的数额了。
他拒绝了志田让他重新给孩子起名的提议。
“sakura……这个名字很好。”
这个小生命……会像她母亲一样,成为他手心里的花。
他退掉了这间和希望有着满满回忆的房间。
在周边环境好的乡镇买了一套房子,带着sakura和志田健三搬了进去。
两个大男人就此开启了磕磕绊绊养孩子的人生阶段。
文中希望遭遇事故的赔偿金额参考自下面这篇报道:
日法院重判酒后交通肇事案受害者获3亿日元民事赔偿
27日,日本千叶地方法院对5年前一起酒后交通肇事案件作出附带民事判决,责令肇事者向被害人赔偿医疗看护费、经济损失以及精神赔偿费等共计3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千万元)。
近10年来,日本法院认定如此巨额的民事赔偿案不到10件。
这一酒后交通肇事案发生在2001年10月4日凌晨日本成田市的一条国道上。当时,37岁邮政局职员根本健宏正站在路中引领朋友从路旁倒车出来,不幸被一辆从路的另一侧越过中间线快速开过的汽车撞倒,肇事车的前挡风玻璃撞出了一个大洞,根本健宏被撞飞出十几米远,头部严重受伤。经过抢救,受害人保住了性命,但5年来一直处于没有意识的植物人状态。
经警方事后检测,肇事者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每升0.3毫克,属酒后驾车。在一审中,肇事者以“业务上过失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8个月。2005年3月,东京高等法院判决,因肇事者有酒后驾车的先例,将刑期延长为两年4个月。
在刑事诉讼的同时,受害人家属也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赔偿4亿1千万日元。
千叶地方法院的判决认为,按日本人平均寿命标准,受害人根本健宏受伤后的生存期为41年,对被告方提出的以被害人“存活10年”来计算赔偿数额的请求不予支持,因此责令被告方支付受害人将来的看护费约1亿3400万日元,被害人工资收入损失约7200万日元,此外,还有3千多万日元的精神赔偿等。肇事者已经先期赔偿了约5千万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