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欢是女朋友(1 / 2)

“不饿,但我喜欢你。”

打岔没有成功。

没有发出叹息的声音,被表白的对象在感慨,感慨自己一瞬间做出的随波逐流的决定。

“嗯,我可以喜欢学长。”

正沉迷于玩弄养殖的猎物,凶悍野狗却在这一瞬被嘴里的柔软兔子毛噎住了。

“……什么?”

简欢抬眼,说:“我可以喜欢你。”

她不适应一个人前去嘈杂忙乱的食堂,厌恶站在没有秩序的取餐队伍中,抵触与部分轻慢的食堂工作人员对话,但她可以因为边伯贤的要求进入食堂。

可以。

不想,但可以。

客观的条件到位,主观意志可以被扭曲。

所以,如果边伯贤逼他、求她、磨她,简欢是可以喜欢他的,在不久后,自我感动的一刻终将会到来,她会找一个所谓“日久生情”的理由,以付出恋爱情感的小小代价结束这一场无止尽的追逐与折磨。

这将是一次又一次陷入由边伯贤招致的麻烦中又被边伯贤所救的荒唐人生,结局通向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她。

事先评估风险,简欢判断长远的折磨不如一时了断。

麻烦已经避无可避。

家世如何,生活费如何,他人的评价如何,而自己的爱情观又如何,都不重要,因为她可以随意定义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

简欢现在想更安全地活着。

她微微歪头,露出一个温顺的笑容,轻声细语地说:“学长,我学乖了,可以吗?”

这样施舍的语气不符合简欢的人设,她是只灰色的小兔子,冷漠下是羞涩敏感。

边伯贤因为诧异沉默了两秒,笑着问:“在妥协吗?欢欢?”

“是啊,”简欢回答,“学长。”

因为被喜欢而崩毁的人生,只有她自己用妥协来拯救。

“不是啊,”边伯贤以同样的语气驳斥这种模棱两可的真心话,他一贯没什么耐心,歪着头笑,露出一颗森白的虎牙,“交往不是可不可以,是想不想要。”

“无所谓,我没有精神洁癖,”简欢茫然地望着他,瞳孔里映出他咬住后槽牙而紧绷下颌的模样,她却慢吞吞地问,“如果不答应学长,我会受更多伤不是吗?物理意义上的受伤,如果不小心死了怎么办?”

她顶着那道伤疤,理直气壮:“被学长喜欢会受伤,事实证明躲没用,不如当学长女朋友好,会被忌惮。”

“我的舍友,我同班的同学,一整个学院——”简欢说了许多,发现自己的概括能力还是太差,“是X大,合计研究生、博士生,两万三千名学生,不在乎学长的人占大部分。”

“但,在乎学长的一小部分人,讨厌被学长喜欢的我。”

“这一小部分的人对我来说,算很多。”

“很疼,这个伤,”简欢突兀地不笑了,她反复摩挲着眉骨处的伤疤,眼睛没有焦距,“和你交往了,会让这个疼痛有些价值。”

“学长长得很好看,家庭也很好,被很多人喜欢,所以给我带来的麻烦更大,被你喜欢,很麻烦,学长。”

“我可以喜欢学长,”简欢抬起眼皮,定定地盯着对面,“我很普通,人生也很无聊,能和学长谈一段这样的恋爱,对我更好些。”

“别人会尊重我吧,”她扬起嘴角,发自真心地感慨,“如果我是边伯贤的女朋友。”

“他们欺负我的时候,会更小心。”

自暴自弃还是破罐子破摔呢,压抑在善良外表下的灰色情绪倾泻而出,满地都是污泥,简欢的双膝陷进其中,神情却无动于衷。

普通人的不幸是已到双膝的淤泥。

普通人的幸运是只到双膝的淤泥。

因此,常年在情绪灰色边缘游走,人生没有极致的黑与白,作为普通人的简欢似乎格外擅长妥协这一种模糊的行为。

“哈。”

边伯贤低头笑了一声。

“你是在玩火。”

开玩笑的烂梗台词,如果是由此时的边伯贤咬住后槽牙地用最温柔的声音说出,那其中的低沉气音,分明有威胁的意味。

他缓慢地向前倾上半身,眼皮下垂,盖住一半眼瞳,眼神上扬,像蓄势待发的猎狗。

“叮——”

食堂里的餐具不合时宜地热闹碰撞着,然而无论是塑料勺还是木筷,都刮不干净这情侣座渗出的令人窒息的粘腻气氛。

“那你应该赌我嬴,学长。”

简欢没有退路。

————

“是她啦,第二排那个……”

“卧槽真的在!”

不知道经过了多少次指指点点,简欢从位置起来,回头。她所在的电子教室后门有一群不认识的人挤着闹着,目光都黏在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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