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老板的生意都是喝出来的。
一顿酒是结束不了的。一般是中餐喝,下午麻将喝,晚餐喝,卡拉ok喝,夜宵还喝。有时朋友的酒局还要去喝。
冬天夜宵冷啤酒照喝,有一次和几个朋友喝到凌晨5点,眉毛都结霜了还在喝,菜贩子都开始一天的忙碌了还在喝,喝麻回家了还要出来接着喝。
喝了这杯感情酒,生意才会有。
月母子偷人——宁伤身体,不伤感情。
喝一杯一万、十万、百万,立马开支票。官场和商场一个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没有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经过商,一起嫖过娼,不算真正的朋友,关键时刻没有人会帮你的。前两者是先天决定,无法更改;后两者可以以身试演。
那时赌博、嫖娼之风盛行,可能是改革开放初期的衍生品吧。计划经济时代谁都不敢冒头,市场经济来了,人们心思活络了,有点报复性地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