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活过18岁(1 / 3)

原著小说是一本替身文,男女主双向替身。女主自然是白月光的替身,至于男主……只能说原著作者脑洞大。

女主穿到几千年前与一位暴君相爱,女主拥有暴君给予的举国上下皆知的宠爱,二人还生有一子。

后来女主意外穿回现代,失魂落魄大半年,最后在一场宴会偶遇男主。

俩人一下看对眼,纷纷发现对方长得和自己的白月光有八九分相似,经过一系列极限拉扯后二人在一起,中期女主发现男主把自己当替身,然后经常莫名其妙吵架。

把读者气得嗷嗷直叫,明明是双替身,女主跟男主难不成有感情?

男女主从误会到分开,一年里分分合合,到男主发现女主也把自己当替身,两人大吵一架后彻底分手。

自那以后,女主带着对暴君的爱,重新拾回信心当画手;男主仍旧当着自己的霸道总裁,重回曾经的冷血无情,每天都会带一束白月光喜欢的桔梗花去墓地看她。

当读者以为这部小说终于要完结的时候,时隔多天,消失很久的作者放出大结局。

读着读着读着发现,男女主分开多年后竟然在一起了!

原来,男女主早就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对方,但那是对白月光的背叛,所以他们假装不知道。

直到再次相遇,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还是走到了一起,完美大结局。

虽说小说烂尾,但小说读者还是一如既往的多,三年来霸榜完结榜、礼物榜、畅销榜第一,名副其实的大热文。

刚完结的时候,好多读者总感觉不过瘾,觉得还是缺了点儿什么。

直到作者放出番外,男主与他白月光的番外以及女主和她的暴君的番外。

读者们终于明白缺了点儿什么。

是白月光的杀伤力为何能影响全文,是女主念念不忘的暴君,是暴君举国皆知的宠爱。

读者终于发现白月光之所以是白月光的原因,她善良大方而不做作,对任何人都以温柔相待。她天上的明月,可望而不可即。从小到大都是天之娇女,同学家长眼中别人家的孩子,与男主郎才女貌天造地设。

她和男主从懵懵懂懂的幼童到情窦初开的少年少女,真正做到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白月光十八岁生日那天,他们顺理成章的在一起,相互合作,携手带领集团更进一层楼。

他们之间从未发生过争吵,有话当面说。

白月光为男主付出过很多,放弃过很多,久而久之也成为读者心中的白月光。

所以在白月光回国时遇见劫机,在混乱中被一枪击杀的时候,不少读者痛哭流涕。

他们说,白烟离死在男主最爱她的那一年,死在最风华正茂的年纪。她也许永远不会知道,自己的爱人爱上了别人。

他们说,白烟离本是惊艳众生的神女,为爱人走向神坛,沾染烟火。

他们说,白烟离值得天下最好的。

是暴君的小心翼翼,他本身站在高台之上,天上明月高不可攀,轻而易举为女主走下神坛,为她收敛残暴的性格,把世间最美好的一切捧到女主面前。他很爱女主,一直爱着她,无论女主是谁,他爱的只是洛娇娇。

女主与他在一起一直很高兴,慢慢相处中,她爱上了人们口中残暴易怒的暴君,她尝试引导他走向明君的道路,暴君确实会为她压制自己,努力做她口中的明君。

他们说,暴君应该拥有女主一辈子。

他们说,男主配不上女主,女主同样也配不上男主,他们的感情不纯粹。

他们说,暴君和白烟离,一个不该失去爱人,一个不该英年早逝,他们本该拥有各自的美好结局。

江若黎花了一个小时看完,小说作者的文笔很好,隐约有一些熟悉,仿佛曾经看过,脑海里却没有记忆。

拍了拍脑门,她很少产生熟悉的感觉,基本上可以证明她真的看过。

又是天道或者世界意识。

她颇为懊恼,反复观看男主和白月光的番外,结果越看越上头,恨不得自己写写。

自己写写?

江若黎灵光一闪,一阵操作下载写作软件,脑海中开始构思一部小说。

她打算写白月光觉醒文,以自己为原型,风格偏沙雕,至于男主,她还未想好。写小说是一件长久的事,她还需要时间好好构思,先行定下来名字。

先注册账号,她完成一系列信息填写,创下了第一部作品——《惊蛰》。

她暗灭手机,直接丢到一边,拿起遥控器又打开电视,寻找下一部值得她观看的作品。

她发现最近的电视剧质量越来越差,一些长的好看演技差的演员一抓一大把,影响观看体验。明明好好的剧本,因为演员演技的原因拉后腿,导致观众不买账,多次登上热搜。

女主赶紧进军娱乐圈吧,拯救糟糕烂透的娱乐圈!

江若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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