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宿妖灵法》第五条凡野逸无契之妖灵,其所属当以栖地为凭。若久驻一方,则归当其地之主或守业者所有。
这道律法遵循‘灵随土归’的原则,主要是保护妖灵培育者和土地主的利益。
妖灵的归属主要遵循三方面
一曰属地,以所栖为凭。
二曰时序,以久驻之地为凭。
三曰人伦,归其土主或守业人。
当然,也有特别情况,如农田出租的,土地主和租客之间可能会有别的契约,比如约定,农田上诞生妖灵,归土地主(租客)所有。
一般来说,两者在奠定契约之时,若是妖灵归于租客所有,那么租金会更贵;反之,则租金会相对便宜。
妖灵也是有趋利避害的习性的,会在长势更好的本类植物上多停留,而如何辨别妖灵在哪个地方多停留的虽然有些麻烦,但总体来上是看哪里的作物长势更好、妖灵残留在作物上的妖灵之力(这个则需要专门的仪器来探测了)。